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南京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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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750元;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450元。
南京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
2022年南京的失业金的标准有了轻微的一个上调,比去年增加了100来块钱,整体的这个标准就是最低的工资标准,是一千多元不太到两千元。
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所在市的城镇常住户口;
3、员工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
5、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而且有求职要求的。
南京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所在市的城镇常住户口;
3、员工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
5、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而且有求职要求的。
具体标准如下: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4.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
1、申请。有领取失业补助金需求的,可以前往参保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申领的手续;
2、资格确认。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确认,之后符合条件的才能进行受理;
3、待遇核定。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初审以及复审,最终确定相关待遇;
4、待遇发放。审核通过即为申领手续完成,相关的补助金一般是从次月开始发放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领取条件: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750元/月;2.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450元/月。注意:1.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2.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4.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5.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领取条件(同时满足):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领取标准: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等。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
具体标准如下: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4.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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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第一,失业保险的缴纳必须是要满一年以上才可以领取到失业金,失业保险是随着我们工作地点的变化跟着我们变化的,但是要在当地申领失业保险,一般需要有当地的社保。
第二,必须是由于而非本人自愿失业的情况,才可以领取失业金,比如说劳动合同到期或者是被辞退,被裁员等情况。
第三,必须要办理失业登记,要办理求职意向之后才可以去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在社保局进行一定的技能培训,每月进行签到才能够领取。
二、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2022
第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但是不够5年的,每满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也就是说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两年可以领取6个月以此类推。
第二,累计缴纳满5年不到10年的,第5年应该能够领取到的是15个月的失业金,在此基础上,每多缴纳一年,可以多增加一个月的失业金,最长可以到18个月。
第三,累计缴纳满10年以上的,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
2023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由设区的市政府提出,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失业金简介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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