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我的南京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今天给大家分享关于南京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的知识,我们以下面6个关于南京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的观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
本文目录
南京失业金怎么领
法律主观:
失业金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一、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每缴满一年的社保,失业后按照南京社会最低保障标准支付二个月的失业金,你是缴满三年的话,失业后可以领到6个月的失业金。但是前提是单位炒你不是你主动辞职,主动辞职时没有失业金的。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二、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南京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
根据南京市最新规定,失业补助金办理可以网上办理或柜台办理。网上办理的,可在“我的南京”实名注册后,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办理网上申领。柜台办理的,携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至户籍所在区(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办理申领。
失业金申请流程:
第一可以去到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申请,需要携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填写失业登记表,和就业意向表等,可以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填表申请。
第二可以网络进行申请,有多种渠道。
第1个就是可以登录社保局的官网,找到失业待遇领取,选择补助金的领取,按照相关的提示填写好资料,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第2个就是可以在当地社保局APP进行失业补助金的领取,同样需要我们注册登录之后,找到失业补助金领取,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打开手机微信,点击支付,然后找到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点击卡面服务,找到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点击去申领,然后按照里面的提示填写自己的信息,便可以完成申请。
领取失业金时需要满足社保必须是停缴的状态,并且公司至少交满一年才行。由于疫情影响,部分城市放开了申请条件,在规定申请时间内自己辞职的也可以领取失业金。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里,非本人意愿中断的。
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承保人参与了失业保险,并达到交费1年以上的义务。
(2)金额:根据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最低发放标准由975元增加至1053元,月增加78元,其中最低不低于1053元/月,最高不高过1770元/月。
(3)领取期限:
1、交费≤1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
2、交费≤10年,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3、重新就业再次失业,交费年限重新计算,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南京失业补助金怎么办理
线下办理:
携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法定工作日(每月最后一天半关门结算期除外)至户籍所在街道(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办理申领。
网上办理: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手机申领:
申请人登录“我的南京”APP,进入“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失业金申领”模块申请。
领取条件: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点击查看:2020南京《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点击查看:南京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今天我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受理条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2、申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首次申领时,需提供:
a、《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b、《市民卡或《银行卡;
c、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d、《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2)再次申领时,需提供:
a、《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b、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c、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户口本。
3、办理程序:在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且在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10日后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首次申领;领取期满当月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再次申领手续。
4、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5、办理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江苏省和失业保险规定。
6、办理地点及电话:
7、办公时间:每月第二个工作日至25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
;更多详细信息请查看:【】专题
南京失业金怎么领取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里,非本人意愿中断的。
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承保人参与了失业保险,并达到交费1年以上的义务。
(2)金额:根据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最低发放标准由975元增加至1053元,月增加78元,其中最低不低于1053元/月,最高不高过1770元/月。
(3)领取期限:
1、交费≤1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
2、交费≤10年,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3、重新就业再次失业,交费年限重新计算,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工作相衔接的重要方式。按月发放,可以保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了解失业人员的情况,并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及时与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法律依据: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南京可以领失业补助保险金吗(附申请方式)
南京可以领取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条件如下: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申请渠道 1、网上申领:失业人员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全部-社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领”。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详见《》。 2、柜面申领:失业人员携本人三代社保卡或身份证,在法定工作日内(每月7-10日除外)至户籍所在街道(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街道)社保柜面办理申领手续。 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于申领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经办机构通过银行发放至申请人三代社保卡(申领人需提前去银行柜台开通三代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或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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