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疾病身故保险中有哪些情况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何种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今天给大家分享关于平安附加疾病身故保险中有哪些情况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知识,我们以下面6个关于平安附加疾病身故保险中有哪些情况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观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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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什么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你好!意外险的责任免除每家保险公司是大致相同,略有差异,下面给你看一个大致的免责范围,具体还是需要看所买意外险的具体条款。责任免除条款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四、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五、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七、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八、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十、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十一、被保险人的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十二、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十三、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希望能帮到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卡友保2022·路路平安哪些情况下不赔付,除外责任有哪些?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1.1原因除外 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自致伤害,或因被保险人挑衅?
平安保险e生保是所有的重大疾病都可以报销吗?
不是,它有划分哪些疾病可以,哪些不可以。
平安e生保,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平安保险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拓展资料】
平安e生宝2017年版,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恶性肿瘤,或者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平安保险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所患既往症及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引起的相关费用;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引起的医疗费用;
疗养、视力矫正手术、各种健康体检项目及预防性医疗项目、牙科保健及牙科治疗、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如下项目的治疗:皮肤色素沉着、痤疮治疗、红斑痤疮治疗;雀斑、老年斑、痣的治疗和去除;对浅表静脉曲张、蜘蛛脉、除瘢痕疙瘩型外的其它瘢痕、纹身去除、皮肤变色的治疗或手术;激光美容、除皱、除眼袋、开双眼皮、治疗斑秃、白发、秃发、脱发、植毛、脱毛、隆鼻、隆胸;
各种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手术和检查治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平足及各种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费用;
各种健美治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营养、减肥、增胖、增高费用;
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包皮环切术、包皮剥离术、包皮气囊扩张术、性功能障碍治疗;
除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之外的其他人工器官材料费、安装和置换等费用、各种康复治疗器械、假体、义肢、自用的按摩保健和治疗用品、所有非处方医疗器械;
耐用医疗设备(指各种康复设备、矫形支具以及其他耐用医疗设备)的购买或租赁费用;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
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 - 10) )、性病;
未经医生处方自行购买的药品或非医院药房购买的药品、滋补类中草药及其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医生开具的超过 30 天部分的药品费用;
各种医疗咨询和健康预测:如健康咨询、睡眠咨询、性咨询、心理咨询(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以外的一般心理问题,如职场问题、家庭问题、婚恋问题、个人发展、情绪管理等)等费用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殴斗、 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 毒品;
从事潜水、跳伞、 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 探险、 武术比赛、摔跤比赛、 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导致的伤害引起的治疗;
由于职业病、 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 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导致交通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化学污染;恐怖袭击、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接受实验性治疗,即未经科学或医学认可的医疗;
未被治疗所在地权威部门批准的治疗,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物;
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费用。
平安e生保和重大疾病保险的区别:
重大疾病保险对“重大疾病都有明确的定义”,对于不符合重大疾病的险种或者尚未达到“重大”程度的疾病无法提供赔付。
平安e生保针对实际发生的住院、住院前后7天门急诊、门诊手术、特殊门诊费用均报销,且不限制疾病种类。
参考资料:平安e生保-中国平安保险 平安e生保2017版-中国平安保险
人身意外险一般哪些情况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6、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
7、被保险人因为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8、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扩展资料:
人身意外险保障项目: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身意外险
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给付或赔偿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
拒赔1:未如实告知
《保险法》:“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今后如果因为类似的原因被保险公司拒赔,消费者一定要心里有数,自己具体到底是什么情况,能否用这新《保险法》第十六条来反驳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
拒赔2 保险事故与投保险种不对应
买什么样的保险,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比如,寿险可以保疾病身故,也可以保意外身故;意外险则只能保障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最多有附加的意外医疗。若发生的保险事故与所投险种完全“风马牛不相及”,保险公司当然会拒赔。
拒赔3 保险除外责任
寿险、家庭财产险以及其他责任保险中都有“免责条款”。不同险种在此条表述中会有一定差别。比如,健康医疗险中通常将罹患艾滋病(AIDS)列为除外责任,将战争、核武器等导致的事故列为除外责任。家财险中通常把地震列为除外责任。车险中通常把无证、非法证件驾驶、酒后驾驶等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列入除外责任。
拒赔4 “观察期”免责
健康保险常有免责期(或曰观察期、等待期)的规定,指的是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不同的产品责任观察期也不相同,如短期医疗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或者1年。但免责期一般只在第一次投保时才设立,第二年开始在同一保险公司续保则不存在免责期了。
拒赔5 代签名
《保险法》对于被保险人是否要在保单上书面签名,有了新的表述,具体为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拒赔6 非近因
根据《保险法》原理,所谓近因是指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失起决定作用的,有支配力的、最有效的或是直接促成后果的原因。如果造成事故的数个原因连续发生,前因与后果间有因果联系,且未中断,即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若干有因果联系的原因所致,则数个原因都是在第一个原因的引发下不可避免的发生的;若各原因虽有先后之分,但是不存在任何时间上或者空间上的因果关系,则因果关系断裂。
拒赔7 未及时报案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拒赔8 未按期缴纳保险费
《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这给予投保人一定缓冲缴费的时间一般被称为"宽限期"。
拒赔9 未提供必要材料
《保险法》及最近出台的《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表示,保险公司在接到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当事人索赔注意事项,并指导其提供和确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当保险公司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时,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方,要求其补充提供。
拒赔10 弄虚作假
拒赔11 理赔超过时效
《保险法》的具体表述为: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拒赔12 客户自身扩大的损失
拒赔13 自杀免责
保险法》对于"自杀",已经明确增加了一条细致的新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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