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住院保有投保限制吗(中国人寿保险 住院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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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中国人寿保险 住院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重大疾病险都有哪些?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重大疾病险:
中国人寿重大疾病险种类较多,包括终身重疾险、定期重疾险、团体重疾险、个人重疾险、主险型重疾险、附加型重疾险等。其中,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鑫裕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附加康友重大疾病保险等产品都很不错。
一、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重大疾病保险)
1、投保年龄:30日—70周岁
2、产品特色:
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身故保险金: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终身保障:交费有期限,保障无限期,一旦拥有,一生呵护。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
二、中国人寿新康宁终身重大疾病险2012版
1、投保年龄:0-60岁
2、产品特色:
一份投入,多重保障。客户一份投入,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多重保障;
健康保障,全面呵护。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以下简称为康宁终身(2012版)]不仅对40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障,还对10种特定疾病进行提前给付;
重疾范围,行业领先。康宁终身(2012版)全面承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25种重大疾病、其他15种重大疾病以及10种特定疾病,保障范围广泛,行业领先;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针对10种特定疾病,康宁终身(2012版)提供提前给付基本保险金额20%的特定疾病保障,但给付以一次为限,且以人民币10万为上限;
高残意外,尽显关爱。公司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不扣除被保险人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尽显人性关爱。
三、中国人寿康宁定期健康保障计划
1、投保年龄:30日—65周岁
2、产品特色:
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身故保险金: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满期返本:生存至年满7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未发生重疾理赔,返还所交保费。
交费低廉:以最经济的投入,获得高额的保障。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获取借款。
四、中国人寿珍爱一生住院医疗终身保险
1、投保年龄:6—50周岁。
2、产品特色:每日住院津贴、住院保险金、康复保险金、护理保险金、重症监护保险金、重大手术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五、中国人寿康裕重大疾病保险
1、投保年龄:凡出生30以上、65周岁以下
2、产品特色:适用范围广,老少皆宜。凡出生30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保障29种重大疾病,确诊即付。一旦不幸患病,我们将立刻给付一大笔资金,助您度过难关。终身保障,终身受益。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身故,我们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愈早投保,缴费愈少,交费灵活,任您选择。您可以一次缴清保费,也可以选择5年、10年、20年或者30年分期交费。珍爱生命,康裕一生。
六、中国人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
1、投保年龄:30日—65周岁
2、产品特色:
全面保障:29种重大疾病保障,更多健康呵护。
高额理赔: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将获得高额保险金。
终身受益:一生保障、后顾无忧。
保单借款: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向保险公司借款。
中国人寿保险重大疾病险都有哪些?中国人寿作为一家大型险企,它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有很多,消费者可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选择其中一种,从而给自己带来良好的健康保障。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购买中国人寿康宁附加住院险有条件吗?是否需要主险在多少钱以上才可购买?
无特定要求,只要附加在主险后购买即可!
国寿附加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报销比例和报销的次数有限制嘛?
1、此保险没有报销比例和次数限制,只有每年最高可报1万的限制。
2、医院药品和治疗的自费和部分自费部分无法报销,社保和此保险都不能报销,所以报销得少。
3、一般有社保的话,此住院医疗保险可以将保额调低到1000左右,即使2-3万块钱的病可能才报到1000,每年交570才报440,得不偿失。
4、此住院医疗保险跟年龄有关,小孩和老人最贵,中青年保费便宜很多。
国寿附加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每年缴费570元保1万,是指最高每年可以在保险公司报销1万,当然这是在社保报销之后的剩余部分在扣除了自费和部分自费部分的90%.
注意:社保基本医药目录、基本设施、基本服务之外还有自费和部分自费内容,这些是社保和保险公司都报销不了的。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扩展资料: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列明的身体残疾之一,本公司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基础,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列明的两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身体器官时,本公司仅给付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领取残疾保险金后,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又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已给付残疾保险金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在每一保险年度本公司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投保范围
凡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责任开始本附加合同如与主合同同时投保,主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投保人也可以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的年生效对应日前申请投保本附加保险。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即为主合同当时的年生效对应日。住院次数的计算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及由此引起的并发症,必须住院治疗两次以上时,若每次出院日期与再入院日期间隔未超过90日,本公司视为一次住院,按第五条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国寿爱心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的投保期限是五年吗?
国寿爱心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期间为五年。交费方式是一次性交付。
国寿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包括以下内容: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九十日(按照本公
司相关规定续保的,不受前述九十日的限制)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按 80%比例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 本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规定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至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
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以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
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住院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疾病;
二、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的未愈疾病;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住院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疾病;
二、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的未愈疾病;
三、被保险人的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四、被保险人患性病;
五、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六、被保险人的视力矫正手术或变性手术;
七、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整容或矫形手术;
八、被保险人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或中国境外治疗;
九、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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