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跨省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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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
医保异地结算方法:1、申请:长期跨省居住(超过60天)的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退休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至参保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申请手续,领取《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仔细阅读《跨省异地就医须知》并签字确认。2、领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市区参保人员,视为同时申领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社保经办机构采集其基本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统一制作全国通用的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并邮寄给参保人员。备注: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申请手续之前,应先办妥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3、就医流程:办妥上述手续后,参保人员持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至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并结算费用。
4、待遇标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以及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结付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5、支付方式:出院时个人只需要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医保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医保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包括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备案:参保人在跨省异地就医前,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选择定点医院:完成备案后,参保人员就可以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结算服务;在异地医疗机构的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则,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则执行;
3、持医保卡就医:参保人在备案、选择了定点医疗机构后,在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或者门诊结算时都需要出示医保卡,电子凭证或实体医保卡都可以。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要求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的,可以直接通过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流程:
1、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3、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哪些人能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包括三个步骤:备案、选择定点医院、持医保卡就医
可以申请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的人员根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大类分为以下六种人员: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包括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备案:参保人在跨省异地就医前,可以先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直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平台直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选择定点医院:完成备案后,参保人员就可以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结算服务;在异地医疗机构的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3、持医保卡就医:参保人在备案、选择了定点医疗机构后,在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或者门诊结算时都需要出示医保卡,电子凭证或实体医保卡都可以。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可以申请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的人员根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大类分为以下六种人员: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流程
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流程如下:
1、参保人在参保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领取《异地就医备案表》;
2、参保人持《备案表》,至联网医院就医;
3、如需住院,参保人持异地就医备案表和住院通知单至医院医保办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按总费用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异地安置人员需要住院的,应该通过电话等方式在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然后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办理就医住院手续,其它就医流程与转诊人员就医流程相同;
4、出院审核结算。个人承担自负部分,其余应由统筹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记账;
5、出院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人持《异地就医医保费用明细单》出院,《备案表》留医院存档。
法律依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第六条
合理确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各统筹地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健康需求、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和分级诊疗要求,合理设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直接结算报销政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强化异地就医结算政策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协同,合理确定异地就医人员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水平差异,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
医保卡里面的钱可以异地使用吗 医保跨省直接结算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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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了职工医保之后,每个月会有一笔钱划入个人账户,也就是医保卡里面,就跟划入银行卡是一样的,医保卡里面的钱参保人可以用来支付买药或者看病时自费的费用,符合提取条件的也可以取出来。
医保卡里面的钱可以异地使用吗?
医保卡里面的钱可以异地使用,但前提是申请了备案,并且备案成功,才能在异地直接使用,否则是不能在异地直接使用的,医保卡异地药店不能使用,但是备案之后异地医院(看病)买药可以使用医保卡里的钱。
新医保法规医保可以全国通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流程就是三句话: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医保跨省直接结算流程:
【1】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选定点,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3】持码卡就医,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有效凭证,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医保卡里面的钱是属于参保人自己的,而统筹账户里面的钱是集体的,是用来支付报销的费用的,医保卡里面的钱不会被清0,所以不要担心,就算是持卡人死亡,其医保卡里面的钱也可以被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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