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算(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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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公积金基数计算公式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等于职工上年工资总额除以12。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到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暂按两年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法律分析】:缴存基数计算公式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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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基数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不是职工和单位决定的,公积金基数一般又可称为公积金缴存基数。具体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举个例子,比如上年你平均工资为2000,今年的缴存基数就是2000,按照个人、单位各缴纳12%的标准,今年每月个人缴纳240,单位缴纳240。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是有相关规定的,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公积金工资基数怎么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不是职工和单位决定的,公积金基数一般又可称为公积金缴存基数。具体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的正常工资收入都计算在缴存基数中,只有一些比如劳务等临时性收入不在内。一般的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而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是怎么算的呢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来确定。但是,缴存基数按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缴存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国家规定是不超过12%,不低于8%。 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就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城镇居民、城市在职员工才有。
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按照规定应当缴存的工资或者工资性收入的数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1、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包括: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等;
2、按照国家规定,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目前一般为12%。
公积金的缴纳条件如下:
1、参加公积金是职工的自愿行为,一般来说,只有在正式就业且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才可以参加公积金,而且一般要求职工年满18周岁;
2、公积金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职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一般为个人工资的8%,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的12%进行缴纳。但是,具体的缴纳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3、公积金的缴纳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和缴纳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或查询相关政策文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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