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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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
东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1、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自己主动辞职不算;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全省一类地区(广州)达到1705元/月。
一、如何申请东莞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2、失业证明;
3、社保卡或银行卡。
申请后,社保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发放失业保险金。
东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相对较为严格,需要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积极寻找工作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此外,失业人员需要及时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够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二、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东莞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1、失业人员首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其在失业前最后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的80%;
2、第二个月起,标准为其在失业前最后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的70%;
3、从第七个月起,标准为其在失业前最后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的50%。
失业保险金的最高标准为东莞市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标准为东莞市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成。
综上所述,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的,在失业期间还有求职补贴,求职补贴为失业前12个月工资的百分之十五来计算。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广东东莞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法律主观:
办理失业登记以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失业金。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 解除劳动关系 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 失业保险 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 失业保险金 申领手续。 一般而言,只要手续资料齐全的话,被公司辞退后的下个月就可以领取。失业金领取流程: 1、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职工失业证明书》,到原单位 社保 关系所在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填写《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 2、失业人员办妥上述申请手续后,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本人居民 身份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至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 医疗保险 申报手续。失业后在初次领取失业金后,之前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清零。再次就业并按照规定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如果又失业了,是可以按照新缴费年限确定领取失业金的。不过每次领取条件都需要是非本人意愿失业的,主动 辞职 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失业金是按月发放的,如果你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再次就业,没有领取完的部分,将计入你的失业金帐户,在下一次失业后可以进行累计领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东莞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请材料:
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一寸彩照一张;
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可以网上进行申请。
二、失业补助金只可以到就业服务机构领取,领取方式如下:
1、取得原单位发给的失业证明:包括企业的性质、失业的原因、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劳动合同制工人还要持《劳动手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2、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领取失业职工手册。
3、领取失业救济金: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东莞如何领取失业补助金
法律主观:
失业补助金领取如下: 1、目前在网上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但是首先要让原单位在单位 社保 系统为你操作失业金申请。 2、如果企业申请通过后,那么本人可以通过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进一步的信息填写,待遇审核通过后,失业补助金会按时发放到登记的银行卡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东莞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程序
1、申请人在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每月25日前,向居住所属的区或镇社保机构提交申请资料;
2、经办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
3、申请人携带社保卡(存折)、《失业保险待遇卡》于次月15日后,到广发银行东莞分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
5、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6、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三、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必须每月1次(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两个工作日前)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业失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手续。
2、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的,视同重新就业。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东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失业保险领取流程一览
2022年最新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按照法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东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法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河源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告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告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告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东省从业的下列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法规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可在注册登记地参加失业保险;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人就业所在市参加失业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就业登记。
(三)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不实施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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