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门诊医保怎么报销(江苏省内异地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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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异地就医门诊如何报销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首先,第一步要异地就医备案。一般情况下,省内不需要备案,在省外就医要完成异地备案。备案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打电话申请备案,拨打当地医保窗口备案电话。电话一般比较忙,可能打不通。第二种方式,网上申请备案。可以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保中心办理,填写资料。或者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上填写资料。先通过实名认证,按照系统提示,一步一步逐步操作即可提交备案。
注意事项:1.备案前不要选错参保地,否则会影响自己现在的医保待遇。2.备案后,如有问题。可以拨打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咨询。或者拨打当地的社保局电话。3.在试点区域,比如说京津冀,长三角,跨省直接结算。4.如果不是试点区域,备案后,带着出院发票,到社保中心办理。
异地门诊看病医保怎么报销
异地报销主要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需到异地的人员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这种方式目前在有的省内已实现,有的地方也实现跨省之间的联网结算。
3、参保地与参保人要去的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报销协作关系,这样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就医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只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异地住院就医报销所需材料:
1、在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下在选定的异地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异地就医人员须持有效社会保障卡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2、未在市外医疗机构办理现场结算:因特殊原因导致异地就医人员未能在医疗机构现场直接结算的,在已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垫付,应在出院后60天内持以下资料到我市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住院报销:
(1)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2)住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3)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的复印件;
(5)入院记录复印件(如急诊或外伤入院需提供);
(6)《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批复意见》的原件及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后办理的异地就医登记)或《市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外地(工作)人员申报表》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前办理的异地就医登记);
(7)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8)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法律分析:异地就医报销方式主要有两种:
1、先垫付后报销。先垫付后报销是当前比较普通的异地就医报销方式,由患者自己先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然后再携带住院证明,及相关票据等资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局办理报销。2、直接结算。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重点推进医保异地直接结算工作,我们在异地支付门诊或住院费用时,只要刷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医保负担的费用由医保局和医院直接结算。
在异地就医报销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的渠道很多,线上线下都可以进行办理,具体如下:1、线下备案:异地就医人员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2、线上渠道: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渠道比较多,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等方式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异地医保门诊怎么报销
目前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方式大致有以下两种: 1、先垫付后报销 这是以往最普遍的方式,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后,先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出院后再凭相关治疗证明及票据到参保地医保局进行报销。 2、直接结算 这是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重点推进的工作,可以实现门诊和住院费用即时结算。 这就意味着,我们在支付门诊或住院费用时,只要刷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医保负担的费用由医保局和医院直接结算,不用自己先垫付后再回参保地报销,非常方便! 目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覆盖全国所有统筹地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覆盖全国70%统筹地区,2021年底实现全覆盖。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想要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们得分三步走:查定点-再备案-持卡就医。 1、查定点 关注国家医保局公众号,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或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试点地区情况,以及可提供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机构。 2、再备案 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相关材料,部分省区市已开通电话备案、网上备案和手机APP等渠道。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行线上备案。 3、持卡就医 目前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凭证,是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部分城市已开通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可实现无卡就医结算。
异地门诊可以用医保报销吗
异地医保门诊能报销。
长期居住在异地,而且符合参保地规定,这类人需要在参保地申办异地安置备案,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凭本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
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为:
1、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经外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具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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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怎么报销门诊费用
法律主观:
异地就诊医保报销流程:出院的时候在就医单位索要原始发票,用药清单和病历本;带齐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清单、用药清单、病历本等材料,到当地的医疗管理中心申请报销;审核通过后将医保金打入个人账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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