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职工档案怎么办理失业保险(我想问一下办理失业金需要人事档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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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办理失业金需要人事档案吗?
办理失业金需要人事档案,办理失业金还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和1寸照片。
根据国家《社保之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对失业保险的时间有一定的介定。
其中领取条件是: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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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失业保险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自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7日内报劳动局失业保险科;
2、失业人员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3、失业保险科在收到申请10日内对其申领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的相关资料转审计科审计;
4、审计科审计合格后,转基金科对付相关待遇;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资料如下: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2、《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3、失业登记证明书;
4、居住证复印件;
5、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
6、涉及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一起来了解下吧
1、办理失业保险,必须是单位给缴纳过五险,也就是必须有失业保险金缴纳,不然失业保险是领取不了的。
2、想办理失业保险,解除劳动一定不是个人原因而离职的,必须是单位的原因辞退的才有机会办理失业保险。
3、如果满足上述条件,那要单位提供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因务必不能写成因个人原因离职。
4、有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后,去当地就业局,失业保险办理窗口,领取两份表格,这两份表格也是需要单位盖章的。
5、一个表格是关于档案转移的,如果没有档案,那就是劳动合同转移,还有一个表格就是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需要单位盖章。
6、等这两份表格盖完章后,基本上单位要提供的资料已经提供完毕了,其他的手续只能个人自己跑了。
7、办理失业保险,比想象中的复杂很多,也是麻烦很多,这个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去办理了。
怎样才能办失业保险
怎样才能办失业保险 怎样才能办失业保险,在随着时代的变迁,职场上也很多少人逐渐的开始失业,国家为了帮助补贴失业的人员的生活,提出了失业保险这一政策。那么大家知道失业保险是怎么样的吗?下面我就教大家怎样才能办失业保险。 怎样才能办失业保险1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一、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如果本人主动要求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后,被自动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的领取期间按月份减少。例如,6月3日申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论哪一天操作)暂停后,领取期间即修改为6月3日至7月2日。从7月3日起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三、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水平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也就是说:失业保险更关注年龄大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注意事项要到指定医院就诊。如果需要转诊,应该事先经区县失业保险部门同意。急诊可以就近选择医院但是不能到非医保定点医院。医疗费补贴的范围费用标准等参照本市职工医保规定,也就是说医保列入支付范围的费用,失业保险允许补贴70%。 怎样才能办失业保险2 申请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工作单位和您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必须是非因您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您必须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所以,您应当及时要求原工作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7日内将您作为失业人员报您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在劳动合同期满后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您的档案转移到您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且为您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您本人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后40日内,持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求职证,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您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亲属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目前存在较多的问题是部分用人单位并没有参加诸如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造成劳动者在失业以后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待遇。 1999年11月01日实施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规定: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合同制工人的国家机关、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职工本人均必须缴纳失业保险费,是失业保险费交纳的主体;而且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 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没有参加失业保险违反国家劳动法规,责任在于用人单位;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31条"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失,劳动者也应当及时提请劳动争议仲 怎样才能办失业保险3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 那么,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呢?职工失业后,由单位负责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填写《失业保障金申领登记表》、并携带职工档案(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在7日内到单位缴费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本人所有相关资料装入本人档案)。须准备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并盖章); 2、《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 4、《失业职工登记证明书》;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通知书》;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表》; 7、《求职登记表》; 8、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本人的南堡开发区建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张A4纸上、建行卡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张A4纸上; 9、失业人员档案原件及复印件。①各级劳动部门招工手续(招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各类派遣单、安置信、就业证明等);②职工调动,接转手续;③工资升级表;④劳动合同书(经劳动部门签证的);⑤养老保险手册(核实、贴单)。失业人员在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指定时间或30日内,携带身份证、《唐山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到缴纳失业保险费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申领登记。超过60日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本次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一、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自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7日内报劳动局失业保险科。
2、失业人员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3、失业保险科在收到申请10日内对其申领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的相关资料转审计科审计。
4、审计科审计合格后,转基金科对付相关待遇。
二、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口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每满六个月继续申领的,应当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衍生问题:
自动辞职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主动辞职只要符合条件,也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比如因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如何办理?
01 失业保险办理,需要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自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7日内报劳动局失业保险科。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失业保险办理具体步骤如下:1.办理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2.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3.持相关证件到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4.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它是社会保险五大项目中的一个。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实行基金制,在基金来源上采取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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