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南京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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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南京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所在市的城镇常住户口;
3、员工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
5、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而且有求职要求的。
具体标准如下: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4.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
1、申请。有领取失业补助金需求的,可以前往参保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申领的手续;
2、资格确认。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确认,之后符合条件的才能进行受理;
3、待遇核定。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初审以及复审,最终确定相关待遇;
4、待遇发放。审核通过即为申领手续完成,相关的补助金一般是从次月开始发放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南京失业补助金怎么办理
根据南京市最新规定,失业补助金办理可以网上办理或柜台办理。网上办理的,可在“我的南京”实名注册后,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办理网上申领。柜台办理的,携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至户籍所在区(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办理申领。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一)申领条件。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二)发放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750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450元/月。
(三)申领渠道。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可在“我的南京”实名注册后,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办理网上申领,也可携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至户籍所在区(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办理申领。
(四)停发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五)其他。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750元;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450元。
南京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
2022年南京的失业金的标准有了轻微的一个上调,比去年增加了100来块钱,整体的这个标准就是最低的工资标准,是一千多元不太到两千元。
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所在市的城镇常住户口;
3、员工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
5、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而且有求职要求的。
南京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2022南京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南京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南京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哪些人可以领取?
一、南京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
线下渠道:
申请人是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交失业补助金的申请。
线上渠道:
1、申请人可以下载当地的APP,然后做好城市定位,点击首页的失业补助金事项申请按钮,之后就进入到失业补助金申领的流程当中了,根据页面的提示去操作就可以了。
2、申请人可以登录当地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之后在首页的失业保险金领取于通道当中去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哪些人可以领取南京失业补助金
1、申请人需要缴纳南京失业保险,并且在失业之前的最后参保地应该是南京市。
2、并没有要求必须参加失业保险的时限,只要在失业之前参保了失业保险后都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3、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之内,如果存在死亡、应征服兵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移居境外或者是被判刑等情形,则不能够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
4、在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之内,每个月都需要去对应的部门进行信息的更新。如果当月没有去,则视为放弃当月的失业补助金,后续不能够申请补发。
南京失业补助金怎么办理
线下办理:
携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法定工作日(每月最后一天半关门结算期除外)至户籍所在街道(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办理申领。
网上办理: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手机申领:
申请人登录“我的南京”APP,进入“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失业金申领”模块申请。
领取条件: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点击查看:2020南京《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点击查看:南京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
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领取标准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领取期限
普通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对女性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参加失业保险满15年,其中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按当地同期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1.3倍申请延长领取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材料
1、首次申领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2、再次申领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户口本。
领取流程
在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且在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10日后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首次申领;领取期满当月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再次申领手续。
领取地点
领取地点: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领取时间:每月第二个工作日至25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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