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领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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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
1、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2、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3)属于计划内生育;
(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女性一项基本权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主要分两种: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都拿吗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能同时领取的。产假工资是指劳动者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扣除员工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数后全额发放,不得截留。在规定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与劳动者休产假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差额的地区,如果劳动者休产假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提成、补贴等,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休产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而不能仅支付基本工资。未规定由用人单位补差的地区,用人单位只需要将生育津贴足额发放给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基本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则应当补足;如高于生育津贴的,则用人单位可以只发基本工资。
在不支持生育津贴与提前上班的工资兼得的地区,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要求提前上班的情形,可以告知用人单位产假尚未休完,要求休完产假后上班;或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额外支付提前上班后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且可以继续休假。如产假修完后,目前已经从原用人单位离职,但离职未满一年的,依然可以要求原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与劳动者休产假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差额。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差的,不能再主张经济补偿。如产假修完后,目前已经从原用人单位离职,且离职时间超过一年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原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与劳动者休产假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差额。但是用人单位提出仲裁时效抗辩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不再补差。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同时领取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所领取的工资和生育津贴是同一件事情。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发放。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先行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工资,后持劳动者提交的相应材料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无需再将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可以同时领吗?
生育补贴和产假补贴可以同时领取吗?产假补贴是指使用者支付给产假员工的基本工资.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对职业妇女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生育补贴和产假补贴可以同时领取吗?
生育补贴和产假补贴的主要区别在于支付机构、享受条件等,具体如下:
1、两者的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国家给予的生活费.产假补贴是使用者支付给产假员工的工资.
2、两者分发主体不同.生育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使用者,使用者支付给生育员.产假补贴由使用者直接支付给员工.
3、两种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补贴的前提条件是公司必须参加生育保险.另外,一些城市规定必须支付一定年限的生育保险费.例如,一年.但是,使用者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支付年限,需要支付产假补贴.
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施生育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补贴包括产假补贴,生育补贴高于产假补贴时,使用者应向员工支付生育补贴馀额,生育补贴低于员工工资标准时,差额部分由使用者补充.
能同时领取生育补贴和产假补贴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产假工资,但具有产假工资性质,包括产假基本工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标准支付使用者员工的生育补贴,使用者必须用于员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因此,生育人员不能同时领取产假补贴和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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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可同时拿吗
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但具有产假工资的性质,包含产假基本工资。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所以生育职员不能同时领取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x0dx0a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x0dx0a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x0dx0a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x0dx0a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x0dx0a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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