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
今天给大家分享关于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的知识,我们以下面6个关于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的观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
本文目录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1、【面向对象】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增值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契税: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
房产税: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他: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一、在制度模式上,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二、在缴费水平上,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三、在投向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
四、关于个人养老金领取,《意见》规定,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国常会明确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
国常会明确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该优惠政策是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确立了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框架。个人养老金参加范围为在中国境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等金融产品,待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后,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序发展的原则。注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统筹布局个人养老金;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严格监督管理,切实防范风险,促进个人养老金健康有序发展。
该优惠政策如下:
一、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34号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如下:
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实施,凡是在先行城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个税政策规定,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为方便纳税人及时享受政策,税务部门对办税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纳税人通过手机个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并一键推送给单位,在每月发放工薪时即可享受税前扣除。
个人养老金的购买方式
在信息平台建立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在银行开立或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
两个账户之间相互唯一对应,参加人可以分别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商业银行等多渠道开设。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税务总局—享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三步走”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来了!
最新消息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来了
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
予以税前扣除
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
由7.5%降为3%
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个人养老金是什么?简单来说,个人养老金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
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覆盖超过10亿人。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已经覆盖5800多万人。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如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终于明确。
每年1.2万元限额税前扣除
研究室主任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的明确,意味着个人养老金落地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如何看待1.2万元抵扣上限?
冯文猛认为,1.2万元抵扣上限,意味着每个月税前扣除上限为1000元,这个额度比较符合当前的缴费现状,是比较合理的。
他解释,一方面,年度税前扣除额度最高上限是1.2万元,考虑到了当前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已有的实际缴费状况;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目前个税税前扣除已经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项目。同时,这一额度不能与现状脱节,额度过高也容易导致投机并可能引发其他风险,更重要的是,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和保障格局。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4月份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曾指出,起步阶段是1.2万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
领取收入实际税负降为3%
按照规定,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以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此次政策明确,投资收益暂不征税。
另外,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研究员表示,这是目前个税最低税阶,有利于鼓励绝大多数纳税人参与个人养老金。发展个人养老金,将一些居民储蓄转成养老资产,有利于个人生命周期内的消费平滑。
7.5%是此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实际税负。2018年,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
冯文猛认为,将领取阶段的实际税负降至3%,税率比较低,缴费者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将大大鼓励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在多个环节运用税收工具提供激励,鼓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得到落地发展,能让居民未来的养老保障更加充分,推动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逐步走向成熟。
在哪里可以买?
税收优惠政策出炉,很多人关心在哪里可以买个人养老金?
根据上述意见,人社部、财政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
我注意到,四川人社厅7月份曾发布消息,确定成都为四川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下一步,四川省将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和要求,适时在成都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工作。
据媒体报道,多家银行、基金公司等正在快马加鞭备战养老金的系统准备,多家银行或已完成相关系统的四方联测,目前行业内多家大中型基金公司也参与其中。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税收优惠政策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对个人养老金的优惠政策。关于政策的背景内容,看这篇:个人养老金是什么?怎么缴?如何领?
如今,备受关注的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正式确定
“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委会议。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1
业内专家表示
这意味着
个人养老金制度迎来税收政策利好!
01
税负降低有什么好处?
此次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直接降低税负;
投资收益暂不征税,作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激励措施,该条内容代表着:如果你在缴纳个人养老金期间,使用个人养老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型产品(如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所产生的收益将不需要另外交税;
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降至3%,体现了国家对个人养老制度快速推广的决心,也能鼓励更多低收入纳税群体参与。
是此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实际税负。2018年,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相当于日后补交的税率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税负是参照税延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降为3%是非常大的激励措施”。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表示,“数量众多的中低收入者当前税率低于税延养老金领取时的税率,如果参加税延养老保险,不仅不能享受到税收递延的节税效果,反而增加了税收负担。”降低税负能够鼓励更多中低收入的纳税群体参与,增加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人群,扩大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促进养老第三支柱的发展,推动我国养老保障网越织越密、越织越牢,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
3
“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有专家认为,这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各项配套细则有望加速落地。
02
热点问题解答
Q1
该政策意味着“未来领养老金还需要交税”吗?
答:当然不是。
产生这样误解的原因,可能是混淆了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金的概念。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团体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此次国务院常务会上提到的“政策调整”,指的是第三支柱个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即个人养老金。
领取基本养老金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Q2
哪些人可以享受到这些税负优惠?
答:参与个人养老金的人都有望享受优惠。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参加人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Q3
税前抵扣标准是否还有希望增加?
答:有可能。
《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对此上限,国新办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缴费额和缴费方式上,起步阶段只要不超过年度缴费上限万元,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缴多少,本年度内既可以一次性缴也可以分次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会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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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个人养老金尚处于起步阶段,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未来可能会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
Q4
个人养老金怎么买?
答: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设两个账户。
_ 在信息平台建立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
_ 在银行开立或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
两个账户之间相互唯一对应,参加人可以分别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商业银行等多渠道开设。
但个人养老金制度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国寿牛也期待着政策早日落地!
关于《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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