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租赁新政(住房租赁金融17条新政解读)
今天给大家分享关于长沙住房租赁新政的知识,我们以下面6个关于长沙住房租赁新政的观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
本文目录
长沙最新购房政策2023
长沙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
202
3
长沙限购政策最新
更新时间:2023年1月13日
长沙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实施细则》,政策的适用对象为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长沙本市户籍家庭,符合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政策认定条件的,可在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套购房指标,长沙户籍家庭购买限购区域第三套商品住房不受缴交社保或个税、房屋网签或办理不动产证时间等限制。
享受购房政策的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一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长沙户籍;二是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三是所生育空凳升的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
更新时间:2022年5月13日
注意:长沙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
一、关于限购对象及套数
(一)本市户籍家庭
1.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
2.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
(二)市外迁入新户籍家庭(已落户满两年,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
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家庭
1.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
2.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二、关于限购时间
1.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因开发商原因未办证或者拖延办证未满四年的,但网签(备案)时间已满四年的本市户籍家庭,也可以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
2.在本市限购区域内个人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3.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三、其他相关规定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
2.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粗羡商品住房。
3.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含军队院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
4.夫妻离异后未再婚的,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斗老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5.对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其购房资格、住房公积金使用不受上述限制,但须获得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认定。
长沙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3
长沙作为新一线城市,房价一直是价格洼地,吸引了不少购房者的目光,在长沙买房不仅需要钞票,更需要房票。
1月12日,据长沙晚报最新消息:《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实施细则》发布,即日起实施! 据《细则》,政策的适用对象为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长沙本市户籍家庭,符合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政策认定条件的,可在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套购房指标,长沙户籍家庭购买限购区域第三套商品住房不受缴交社保或个税、房屋网签或办理不动产证时间等限制。
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长沙户籍;
2、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
3、所生育的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
申报时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生育服务登记回执(生育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合法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明等资料原件备查,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留存复印件。
总的来看,长沙潜在的客户群体庞大,但拥有购房资格并不表示一定会购买,还需结合购房者的购买意愿及支付能力。
2022年在政策方面,长沙楼市放松节奏明显加快,主要针对改善群体,核心区限购、限售、限贷政策仍总体偏紧,望城、长沙县等郊区限购政策针对特定人才阶段性松动。 2023年,长沙最新购房资格、落户方式等政策超全整理,具体如下:
2023长沙购房资格 2023长沙落户方式汇总
购房落户流程 相比此前的购房资格,最新的有以下变化:
变化一 长租房可核减多套
据相关方案,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由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管,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则该套房屋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近期,“以租换购”的政策有更新,非长沙户籍,符合条件的也能买第2套。 在首付方面,将按名下房产套数核定,具体如下:
变化二 长沙二孩以上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
1月12日,该政策细则发布,即日起实施。
据《细则》,政策的适用对象为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长沙本市户籍家庭,符合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政策认定条件的,可在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套购房指标。
长沙户籍家庭购买限购区域第三套商品住房不受缴交社保或个税、房屋网签或办理不动产证时间等限制。
变化三 望城区符合条件可购买首套房
2022年11月,望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长沙市望城区骨干人才认定和奖励办法(试行)》。
该《办法》涉及区内骨干人才的个税奖励、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交通补贴、体检医疗、创新创业、全域旅游等硬核政策。
其中,经认定的望城区骨干人才(E类)、后备骨干人才(F类),允许在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就近生活居住需要。
长沙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
2022长沙廉租房申请条件有: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2)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取得《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或《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
一、申请对象
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
二、收入限制标准
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三、交纳的租金
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长沙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2022长沙公租房申请条件是:(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已婚家庭;(2)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3)取得《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或《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2022年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申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人需要具有独立的行为能力,且需要年满18周岁。申请人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包括月薪,提成,奖金和补贴等等。四、申请人名下在当地没有所属的房产。或者申请人拥有的房产达不到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多地出新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打通租购通道,盘活存量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决定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市开展试点,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此前,湖北等地先后发布了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新政,措施灵活多样。
业内人士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获得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不仅有利于房企盘活存量资产,还从供应端弥补了市场化租赁产品的不足,优化了住房租赁市场的供给结构。未来,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拓宽供应途径将是大势所趋。
打通租购通道
为支持试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制定了支持政策,包括房东和承租人已确定租赁关系的,可向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房东可享有专门支持政策,专门政策主要涉及税收优惠、民用水电气价格优惠、支持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及提高提取额度、享受租购同权等。在限购城市,居民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究竟如何认定?7月6日,“成都住建”微信公众号发文解释称,例如,居民将名下位于武侯区的住房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可取得除高新南区外全市所有区域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居民1次或多次将1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均只能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居民将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5月11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如果房屋出租出去,则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
根据《方案》,长沙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房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作为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通过试点,既提高存量房源利用率,又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稳定住房租赁市场,促进职住平衡和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力争到2025年末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15万套。
政策大力支持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明确提出,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其中就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
从地方看,为了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地方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6月22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售商品住房,自愿可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先租后售。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并移交政府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先租后售。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开发商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在土地出让时明确可先租后售,租赁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已交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共有产权住房持有5年后,持有人在购买全部产权的情况下,可申请转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
“温州住建”微信公众号6月17日发文称,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范围,由国有企业以优惠价格收购商品房,优先收购商品房项目配建的政策性住房。
盘活存量房源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获得政策层面和资金层面的多重支持,有利于房企盘活存量资产。
以四川省为例,基于四川省一户多房和多户无房的现实,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市场存量房源,提高住房资源利用效率,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企业,也可以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戴德梁行表示,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发展重点从已基本完成对困难群众的兜底式保障,走向对城市发展奋斗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市场化长租公寓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的供应丰富了住房市场房源的供给,在补齐租赁市场这条“短腿”的同时,提供了差异化、多层次的租赁房源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戴德梁行认为,相对于购置房产,租房减少了大额的首付支出,且热点城市的租金往往低于月供,对应的机会成本不仅可以用于提高生活品质,还可用于其他投资品,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同时,在“房住不炒”的调控方向下,房价快速上涨得到抑制,租赁住房需求有望进一步扩大,同时对产品和服务提出更多元化的要求。
“作为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快速建设并陆续投入使用,从供应端弥补了市场化租赁产品的不足,优化了住房租赁市场的供给结构。”戴德梁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拓宽供应途径将是大势所趋。”
长沙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降至四成,三孩家庭最高可贷80万
7月22日,湖南省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长金管委〔2022〕3号),内容包括优化贷款政策和流程8条,提取政策1条,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满足缴存人租房提取需求。新政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明确,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同时,重点支持缴存人首套房购房需求。实施首套房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为帮助缴存人缓解疫情影响下的购房压力,《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在政策实施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贷款办理成功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足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在满足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支持职工改善居住环境,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同时,取消首套房面积限制性要求。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规定,即对首套房面积不再有限制性要求。
此外,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即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贷。
提高租房提取金额方面,为帮助缴存人减轻租房压力,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提取一次,由“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提高对职工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
《通知》还提及,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更加简便。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个人征信中显示的贷款记录不再需要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在此之前,长沙市发布的“以租换房票”政策引起市场热议,一度被视为“一石多鸟”之举。今年5月8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此外,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5月6日起,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间隔时间,统一按满4年计算。这意味着,房屋购买时间的认定既认网签备案又认权属登记。
关于《长沙住房租赁新政(住房租赁金融17条新政解读)》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本文内容由用户《点金选胜》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果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致函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www.yinhang8.com/daikuan/a76b7949981168d3233bb2ab44de17e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