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要从工资扣除吗(生育津贴少于工资单位不补)
今天给大家分享关于生育津贴要从工资扣除吗的知识,我们以下面6个关于生育津贴要从工资扣除吗的观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
本文目录
生育津贴是减去到手的工资吗
一、生育津贴是减去到手的工资吗
1、生育津贴不是减去到手的工资,而是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也就是说,对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职工和未参加的都会拿到与在职期间一样的工资,只不过参加保险的职工的工资不再是用人单位支付而已,并不是所谓的扣除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3、属于计划内生育;
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生育津贴是减去到手的工资吗
生育津贴不是减去到手的工资,而是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也就是说,对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职工和未参加的都会拿到与在职期间一样的工资,只不过参加保险的职工的工资不再是用人单位支付而已,并不是所谓的扣除工资。
生育津贴不是从职工工资里面扣除的,是女职工休产假以后生育保险机构要给职工发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就由用人单位给职工发工资,生育津贴的标准跟产假天数及之前的平均缴费工资都是有关系的。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3、属于计划内生育;
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平时缴纳生育保险的时候,要从职工个人工资当中扣除一部分社保费用,但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休产假期间也能正常的领工资。生育保险是社保当中的一种,也是国家法律制度强行要求公司必须要给职工购买的保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依法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生育津贴发放扣除工资
生育津贴不是从职工工资里面扣除的,是女职工休产假以后生育保险机构要给职工发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那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就由用人单位给职工发工资,生育津贴的标准跟产假天数及之前的平均缴费工资都是有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发放金额等,劳动者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年终奖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产假期间应按原工资支付。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平时缴纳生育保险的时候,要从职工个人工资当中扣除一部分社保费用,但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休产假期间也能正常的领工资。生育保险是社保当中的一种,也是国家法律制度强行要求公司必须要给职工购买的保险
拓展资料: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是减去到手的工资吗
生育津贴不是减去到手的工资。
是女职工休产假以后生育保险机构要给职工发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就由用人单位给职工发工资,生育津贴的标准跟产假天数及之前的平均缴费工资都是有关系的。
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
1、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
2、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以卫计行政部门最新计生规定为准,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产假工资是从生育津贴里扣吗
法律主观:
公司在 产假 期间支付了 工资 ,可以从 生育保险 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中扣除。 国务院《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 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支付的工资属于先行垫付,从 社会保险 机构支付的生育津贴中扣回,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怎么扣除已发工资
生育津贴是为孕产女职工提供的生产期间的工资补贴,这个不是员工日常领取的工资,是不会从工资里面扣除的。因女性在生产期间是没有在公司工作的,因此用人单位这个期间不会给职工发放工资,这期间的工资则由社保的生育津贴进行补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女性职工购买生育险的,则生产期间需要用人单位自己给职工进行工资的发放。一般生育津贴是由单位上报有关职工的怀孕情况,进行生育的登记后,在生产后由社保机构进行核算后统一发放到单位的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相关员工,具体的发放金额和产假的天数及个人之前领取的平均工资息息相关。生育津贴要扣除每月实发工资进行发放,有三种情况:1、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2、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为: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乘以假期天数。假期天数具体如下:1、正常产假为98天(自然日);2、晚育产妇可增加15天产假;3、难产、剖腹产产妇,可增加30天产假。按照以上进行计算,例如准妈妈小丽产前平均月工资为1万元,剖腹产生产,单位有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满足其他领取要求,那么小丽可领取到的生育津贴为:10000/30*(98+30)=42666.67元。需要注意的是,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各地方的生育津贴也会略有不同。所以你了解清楚之后,一定要按照当地的规则,如果你不确定自己能领取多少生育津贴,可以咨询自己企业的人事部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关于《生育津贴要从工资扣除吗(生育津贴少于工资单位不补)》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本文内容由用户《潜力哥》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果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致函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www.yinhang8.com/daikuan/ef55fb3794f99ad65a9d1c90fd84fc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