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市价申报方式(科创板股票市价申报方式)
今天给大家分享关于科创板市价申报方式的知识,我们以下面6个关于科创板市价申报方式的观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
本文目录
如何买卖科创板股票?
一、单笔申报不低于200股
不同于沪市主板市场,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投资者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通过提交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二、新增有效报价范围要注意无效挂单
科创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的限价申报应符合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具体来说,当投资者申报买入时,只要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则申报有效;当投资者申报卖出时,只要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则申报有效。
业内对这种限制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做“价格笼子”,意思是通过这个方式,把短期价格波动框定在一个笼子一样的范围内。
设置“价格笼子”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现错单、恶意拉抬打压股价等异常交易行为。
不过,投资者对于“价格笼子”要注意,因为在“价格笼子”范围外的订单进入交易系统后将会被拒单,也就是成为“废单”。
三、市价申报有4种保护限价要注意
在快速涨跌的行情中,市价申报是快速追上行情的重要手段,不过科创板的市价申报也有一些重要变化,首先就是新增了“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两种申报方式。
新增的两种申报方式比较抽象,可以继续通过中证君买卖的例子来解释。
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为例,如果中证君买入股票,那么我就是买方,提交本方最优价格买入申报之后,就会按照优先顺序以买方最优价格进行成交,相当于买入时以“买一”为限价;卖出时以“卖一”为限价的申报方式。
相应的,以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买入时,以“卖一”为限价;卖出时以“买一”为限价。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市价委托中还增加了“保护限价”,就是在连续竞价阶段的市价申报指令中,须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或最低卖价(以下简称保护限价)。
该机制使投资者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或转限价的价格不会高于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或转限价的价格也不会低于保护限价。
科创板四类市价申报指令中均包含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买入股票的时候,要填入买入价的上限和卖出价的下限。
四、盘后也能买股票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交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申报时间: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成交原则: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申报价格:收盘定价申报为限价申报。若收盘价高于收盘定价买入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买入申报无效;若收盘价低于收盘定价卖出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卖出申报无效。
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你好,投资者提交的市价申报,除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外,还包括新增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两种市价申报方式:一是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也就是投资者的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的报价为其申报价格。二是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也就是投资者的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提示投资者,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或者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投资者需关注上述三种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差异。
科创板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多少
科创板单笔申报数量根据交易方式有所不同,限价申报最低不能少于200股,最高不能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最低不能少于200股,最高不能超过5万股。
为了解决证券交易过程中无法及时交易的问题,深交所引入了市价申报方式。市价申报是按照当时市价进行买卖证券的申报方式,一般有五种市价申报方式,这五种市价申报方式分别是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注意事项: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1、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
3、单次停牌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4、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不确定性较高,为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保障流动性,科创板股票交易设置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诸如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此外,科创板还对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订单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对科创板的市价订单申报要求填写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对此,投资者应当予以关注。
法律依据
《注册管理办法》共8章81条
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总体原则,规定股票发行适用注册制。
二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精简优化现行发行条件,突出重大性原则并强调风险防控。
三是对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流程做出制度安排,实现受理和审核全流程电子化,全流程重要节点均对社会公开,提高审核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应包含哪些信息?
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可以通过市价申报的方式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应当包括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其中,买入保护限价是投资者能接受的最高买价;卖出保护限价是投资者能接受的最低卖价。
上交所交易系统处理投资者提交的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市价申报时,一方面,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市价申报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都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另一方面,投资者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市价申报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
在连续竞价阶段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市价申报要求有哪些?
在连续竞价阶段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市价申报要求: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申报买入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增加,比如,201,220等等;申报卖出时,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增加,不足200股的,应一次性卖出,比如,199股需要一次性申报卖出。
同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不得高于买入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至高买价;投资者卖出申报的价格不得低于卖出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至低卖价。
科创板股票市价申报方式:
1、至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2、至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3、本方至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至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4、对手方至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至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科创板竞价市价申报数量限制?科创板竞价市价申报类型?竞价市价保护限价?竞价市价保护限价处理逻辑?
科创板竞价市价申报数量限制:单笔申报数量应不低于200股,且不高于5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科创板竞价市价申报类型:
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3、本方最优价格申报;4、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5、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科创板竞价市价保护限价:保护限价为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入价(买入保护限价)或最低的卖出价(卖出保护限价)申报。
科创板竞价市价保护限价处理逻辑: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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