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集合竞价规则详解(股票交易集合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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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集合竞价规则?
股票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不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扩展资料:
满足条件
股票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规则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报关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报关所有交易。
3、其中一个以相同基准价格的买卖双方宣布所有交易。
4、集中牵线搭桥处理所有的委托, 按照委托限额从高到低订单, 价格相同, 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所有销售代表均按委托限额从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价格限制根据进入系统的时间安排。
5、竞价过程中, 如果有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 即同时有一个以上的价格满足设定的3个条件, 上海选择这些基准价格的中值价格为交易价格, 沈是从交易价格的最新收盘价的上一个收盘价中选择的。
扩展资料:
集合竞价交易的程序
1、在更改限制的情况下确定有效委托。
有效委托的确定方式如下: 当天的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是根据证券的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和已确定的变化。有效的价格范围是最高价格和证券最低价格之间的所有价格。限制超过此范围的委托是无效的委托, 系统将自动撤回。
2、选择交易价格。
首先, 选择所有委托在有效价格范围内生成最大交易量的价格。
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此类价格, 交易价格将根据以下规则选择:
1、高于所选价格的所有采购代表和低于所选价格的所有销售佣金都可以完全交易。
2、与所选价格具有相同委托的一方必须完成交易。
如果仍有多个价格可满足上述条件, 请选择最接近市场价格的价格。
3、集中撮合
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销售代表均按委托限额从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价格限制根据进入系统的时间安排。
顺序将按笔排列在购买委托和销售前的委托和销售的委托匹配交易, 即按照 "价格第一, 相同的价格时间优先" 的交易订单, 直到交易条件不满足, 即, 没有高于高于被称为购买委托的交易价格的价格限制, 或者没有低于所有交易都以相同的交易价格出售。
4、行情揭示
1、如果证券的交易量为零, 交易价格将显示为开盘价、最近的交易价格、最高价格、最低价格, 并显示成交量、交易金额。
2、 在剩余的有效委托中, 实际最高看涨价格作为购买披露的方式披露, 如果最高出价不存在, 则购买的名称显示为空;实际最低销售价格显示销售披露价格, 如果最低销售价格不存在, 那么霍金揭示的价格为空。未能在集合出价中关闭交易记录的委托将自动输入连续出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合竞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合竞价交易制度
股票集合竞价买卖规则
集合竞价买卖成交量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买卖成交量的原则。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股票集合竞价买卖规则的条件,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
拓展资料:
1.股票或是资本存货是一种有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有权借由这种有价证券进行分配。因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筹措长期资金,因此将股票发给投资者作为公司资本的部分所有权凭证,成为股东以此获得股利(股票股利)或/且股息(现金股利),并分享公司成长或交易市场波动带来的利润;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世界第一张股票是在十七世纪的时候,由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发行的。公元1606年,专事荷兰与亚洲贸易的“东印度公司”,以阿姆斯特丹为中心,发行650万荷兰盾股票,已具备现代股份公司的主要特征,其运作方式对后世产生重大深远影响。当时该公司经营航海事业。它在每次出海前向人集资,航程完成后即将各人的出资以及该航次的利润交还给出资者。1613年起该公司改为四航次,才派一次利润。这就是“股东”和“配息”的前身。
2.买卖,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过程。依约定应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一方称为出卖人,应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
集合竞价买卖股票规则是什么?
解集合竞价的交易规则,其申报规则如下: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在委托时,依然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申报原则撮合成交:如果想要在集合竞价卖出,则可以直接以跌停板的价格委托;如果想要买入则直接以涨停价挂单。而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成交,即便按照涨停价或跌停价委托,最终都以实际开盘价成交。
比如说:投资者以10元挂单买入,但当日的最大成交量是10.5元,那么系统会按照10.5元撮合成交,此时10.5元就是开盘价。
不过,在集合竞价的时候,除非是特别强势的股票才用涨停板的价格委托,不然后市盈利的空间小。
扩展资料:
集合竞价是指一段时间内交易所接受投资者的买卖申报委托单后,整体集中撮合价格的一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产生交易日当天的开盘价和收盘价。
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9:25,下午14:57-15:00,股票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不交易。
股票竞价方式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这两种方式,其中集合竞价又分为尾盘结合竞价和早盘集合竞价这两大类。
尾盘集合竞价存在以下的交易规则:
1、竞价时间
尾盘结合竞价的时间为:14:57至15:00。
2、申报
在尾盘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不能撤掉申报单,投资者只能进行买进和卖出操作。
3、收盘价
证券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
4、成交原则
在尾盘竞价期间,其成交活动,也得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早盘集合竞价的交易规则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申报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简单来说就是:买卖双方委托的价格,哪个价格的委托单最多,就以哪个价格成交,这个价格就是开盘价。比如说:此时9.9元买卖委托单有1万手,而10元的委托单有1千手,则9.9元就是开盘价。剩下的委托单如果想成交,对于买方来说,股价越高越容易成交;对于卖方来说,股价越低越容易成交。当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集合竞价规则是什么?
集合竞价规则第一,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拓展资料
基本过程
1.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委托,无论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所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委托均可成交,与开盘价相同的部分委托也可成交。
2.沪深两地股票的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集合竞价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成交价格,则开盘价将在其后进行的连续竞价中产生,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如果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于上午停牌,则下午于1点起直接进入连续竞价,其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
3.沪深两市每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9时15到25分,在这段时间内交易所只接受申报,不进行撮合,9时15到20分可以撤单,20到25分不接受撤单申报。9时25至30分之间的5分钟既不能报单也不能撤单,9时27分由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9时30分开始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4.深交所从14:57~15:00是集合竞价时间。在此期间接受申报,不接受撤单申请,也不进行撮合。在15:00收盘的时候进行一次性撮合,撮合的价格作为收盘价。
5.配股、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等)以及新股申购都没有集合竞价,只有在正常交易时间进行连续竞价。可转换债券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之后的交易与债券相同。
股市集合竞价的时间和规则是什么?
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9:25(产生开盘价),下午14:57-15:00(产生收盘价),集合竞价是指一段时间内交易所接受投资者的买卖申报委托单后,整体集中撮合价格的一种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规则:1、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2、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3、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股票集合竞价是指在股票每个交易日上午的9:15到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心里可接受的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请。
确定开盘价就是股票集合竞价的目的,也就是股市开市时间九点半刚到时的第一个价格。
这个价格一般要恪守下面的3条竞价规则:
(1)这个价格可以最大程度的成交;
(2)如果买方或者卖方出的价格跟这个相同的话,最少有一方已经完成交易;
(3)最终,比这个价高的买入申请以及比这个价低的卖出申请都要保证它们成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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