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广州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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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什么材料
去银行提取广州 住房公积金 要带什么资料?如果职工以购房条件之前已办理过提取业务,新功能上线后首次办理提取的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原件供银行前台扫描录入。去银行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要带什么资料?如果职工以购房条件之前已办理过提取业务,新功能上线后首次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供银行前台扫描录入(新系统上线前从未提取过的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需提交的资料除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提取申请表外,还需提交的购房资料原件包括有:⑴按揭购房提取的,提供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贷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若房产证、购房合同由于办理贷款被抵押在银行的情况,可提供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⑵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提供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新功能上线后,职工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产办理提取,提取资料经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的,如之后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只需提供 身份证原件 ;职工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外的房产办理提取的,每次均需提供上述全部资料原件。目前,广州市内已开通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11家银行具体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市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
广州首次提取公积金的材料
法律主观:
首次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法律客观: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介绍,根据对广州归集职工缴存情况分析,月缴存额为500-1000元档次的职工按新额度计算公式便可满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的条件。该档次的职工平均月缴存额为725元,账户平均余额为2万元,平均年龄为33岁(男),根据公式计算可贷款50万元。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调整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已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70%。11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二、公积金提取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扩展资料: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范围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流程一般是:1、经过线上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2、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3、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材料给公积金中心审批批准。4、提取转账至个人指定账户。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的材料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包括:1、购买、装修、建造房屋。2、离退休。3、丧失劳动能力并从原单位离职。4、偿还购房贷款。5、租房,且每月房租超过家庭月总收入的20%。 提取公积金最常见的形式是购房,因购房请求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交材料包括:1、房屋产权证书。2、银行贷款合同。3、契税缴税证明和房款发票或收据。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5、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6、书面的公积金提取申请。 特别提醒:以广州为例,根据最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提取公积金已经不再需要单位盖章同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广州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广州提取公积金租房需要的材料:广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有三种情形,分别为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和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申请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1份)3.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申请材料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1份,需加盖“备案专用章”)2.房租发票(原件1份)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1份)5.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6.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材料(一)职工个人向住保办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1.租赁合同(原件1份)2.房租收据(原件1份)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1份)5.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6.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二)职工租住单位集体向住保办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1.租赁合同(原件1份,即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2.房租收据或发票(原件1份)3.单位与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集体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4.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1份)6.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7.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广州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贷款买房又分为按月还贷和非按月还贷两种情况,通常情况下需要准备的一些基本资料包括有身份证原件,若已婚还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房发票,若是二手房则需要提供契税完税证明等。2.建造翻修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修缮房屋费用发票或收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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