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保险去哪里办理(深圳宝安失业保险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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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南宁失业保险金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须办理。
办理材料
(一)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二)如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至户籍所在地进行享受的(身份证与户口簿记录的户籍地不一致时),应提供失业人员的户口簿原件。
注: 失业人员如在统筹地区(南宁市)外的社保经办机构有参保记录(且未享受失业待遇)的,须(失业之日起60日内)先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本统筹地区(南宁市),以便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
如失业人员未在本统筹地区(南宁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先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再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办理流程
APP办理
第一步:在手机上下载【南宁智慧人社】APP
第二步:打开APP,注册账号并登录后,在下方菜单栏选择【服务】
第三步:在页面选择【失业保险】,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报】
现场办理
申请人携带齐材料到各社保局服务大厅提出申请。
步骤:受理(即时)→初审(即时)→复核(即时)→结果反馈(即时)。
自助机办理
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 不收费。
窗口办理: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地址:东悦巷6号市社保局本部1楼申报受理大厅(自治区工商局宿舍附近);联系电话:12333。
(二)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兴宁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展览馆附近);联系电话:5610560。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西乡塘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3169352。
(四)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联系电话:4724819。
(五)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江南管理部
地址: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3楼;联系电话:4813275。
(六)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秀管理部
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联系电话:2800185。
(七)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邕宁管理部
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联系电话:4792351。
(八)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地址:南宁市武华大道37号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联系电话:6396026
南宁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何申请失业保险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金去哪个部门办理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但现在很多地方开通了网上办理流程,只需要在网上进行办理即可。
一、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在南宁买社保3年多了,失业了,失业保险怎么申领,多少钱?
1、确认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与个人缴费满1年以上;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失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被开除、除名等;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有就业要求的。 2、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申领失业金: 本人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公司盖公章)、社会保障卡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失业保险申请单等到社保大厅相应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3、失业金领取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可领3个月失业金。此处缴纳满3年则可以领9个月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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