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有哪些特点(公积金有哪些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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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有什么特点?
公积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返还性。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类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有哪些?公积金的好处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公积金主要是针对城镇在职职工。因此只要是城镇在职职工都必须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用人单位若是不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可能会进行处罚; 3、福利性:单位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都汇入个人账户,方便以后职工在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可提取使用,利率也比商业贷款低; 4、返还性:住房公积金最终都是归职工个人所有,等到满足一定条件时,职工可领取该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的好处 1、公积金在贷款买房时可以享受到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更低的优惠折扣,对于房产这样的大额贷款来说就可以省下一大笔资金了; 2、公积金是由个人和公司共同缴存的,相当于有一部分工资是企业以公积金的形式发放给个人的,因此这部分的工资是享受免税待遇的,并且公积金的缴存机制可帮助月光族存下一笔款项; 3、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办理银行提前还款,是不需要交纳手续费的; 4、公积金存放于账户中每年都会有一定的利息,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将其提取出来使用。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特点?
杨春岭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房公积金的特点:一、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二、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公积金的特点是什么?公积金有什么用
公积金的特点是什么?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一般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公积金有什么用?
1. 提取买房,可以用作买房首期,也可以用来偿还月供。但是只有你先买了房,才能办理提取手续。
2. 支付房租,就算不买房,公积金同样可以用来支付租房房租的。
3. 支付重大疾病费用,无论是本人还是家属,只要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遇到重大疾病时,都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医药费用。
4. 父母的公积金还可以选择给子女买房用,但是前提条件是子女未婚,退休离职也可以全额提取的,但是要先销户。
住房公积金情况有哪些特征
住房公积金 具有两个鲜明的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有哪些特点
第一,强制性。公积金的强制性是义务性和互助性所决定的,虽然现在大多数职工和单位已体会到公积金带来的好处,但有些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却未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为解决这一矛盾,国务院制定和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法规形式来强制实行。《条例》的强制性表现在:所有单位和职工包括新建立的单位和新录用的职工,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仍不缴存或少缴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是说,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住房消费资金,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认真履行。否则单位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受到法律制裁。 第二,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根据《条例》规定,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返还性。按国家规定,职工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在一定的条件下,将返还给职工个人。当职工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丧失公积金缴存条件的情况下,职工可以支取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支取职工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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