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的申请资料有哪些(农村低保户每月补助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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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办低保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普法内容
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由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评估与计算的初审工作,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状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属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和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提请乡镇政府复审。
农村低保户的申请资料有哪些
1、农村居民想要申请农村低保户的话,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保障待遇申请书、户口簿、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2、与此同时,法定赡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赡养协议等有关法律证明也是需要提交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农业收入证明。 3、需要提醒一下的是,申请低保户需要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和民政部门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也是不能少的。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1.所需证件:低保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有残疾证的残疾证、户口本上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无车证,无营业执照证。病情严重的拿出医院开的诊断书,最近住医院的拿出院收据。
2、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常住户口。
(2)居住在农村且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3.申请农村低保所需材料:
(一)书面申请。
(2)家庭成员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合影。
(四)土地、山林、水面的合同或证明。
(5)农民工收入证明。
(6)涉及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离婚家庭,应提供离婚证。
(7)非农业户口家庭应提供非农业户口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应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十)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农村低保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4、相关证明材料;
(1)夫妻一方为外省或者外区县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2)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5)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证明。
(6)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低保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2、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声明书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5、申请人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属于法定劳动年龄的需提供务工单位收入证明
6、有村(居)分红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村居股份分红证明
7、在校学生需学生身份证明
8、患有严重疾病的提供疾病证明
9、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10、银行账号复印件(农商行)
11、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一·农村低保申请申办材料:
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
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
7、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
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二·城市居民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
2·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
3·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近期无收入的人员提供近3个月家庭电费和电话费缴费单等资料;
4·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5·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
6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提供求职登记证明。
7·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农村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持有本省 非农业户口 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其 户籍所在地 市、县、区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城市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残疾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3、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 4、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结果张榜公布。对无异议的,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有异议的,重新进行核实。 6、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另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居民身份证,按期到委托的银行网点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法律客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农村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1、农村低保申请申办材料: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2、城市居民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近期无收入的人员提供近3个月家庭电费和电话费缴费单等资料;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提供求职登记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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