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协议(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申请书)
今天给大家分享关于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的知识,我们以下面6个关于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的观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
本文目录
如何撤销签订的购房合同
1、已办理按揭贷款(必须先和和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还清贷款,房子解压)。
2、一次性付款或未办理按揭直接买卖双方协商撤销。
3、买卖双方协商,解除购销合同(双方同意才能解除,这是撤销网签合同关键,根据解除原因,承担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有的是出卖人原因,有的是买受人原因)。
4、签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5、向建设局申请撤销备案(住建局不不同意撤销,合同不能撤销,需要填写《撤销合同申请书》《撤销合同办理托书》等表格,具体地方不一样,会有差别)。
6、住建局审核,领导签字同意后撤销成功,否则不能撤销(防止恶意撤销)。
7、网签系统撤销成功后,纸质合同作废,变更相关信息。
8、买卖双方按解除合同的约定办理退款手续和履行违约责任。
9、已经现场纸质备案的网签合同向住建局申请退回大修基金费用(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10、已经缴纳契税的合同,拿着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手续想地税局申请退契税手续。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1、开发商延期交房:在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想要解除购房合同,还要看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大多数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并不算太久,购房者也没有追究责任。按照《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如果出卖方延期交房,购房者已经明确通知催促后三个月仍未交房的,购房者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方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
2、房屋质量存在问题: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如果发现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并且严重影响居住使用,则可以拒绝收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有关机构核验后属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申请出卖方赔偿损失。
3、无法办理产权证书: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原因有很多,如果是非购房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书,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4、房屋面积误差过大:这一点可能大多数的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都不太重视,按照《解释》中第十四条的内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所注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相比缩水超过了3%,且双方没有对此问题约定好解决方法,购房者可申请退房并解除合同,出卖方则应无条件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
买卖房屋合同怎么解除
法律主观: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程序为:
1、必须履行必要的催告、通知义务,没有履行的解约不成立。
2、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草率解约将承担毁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交易常识:如何解除二手房的交易合同?
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比较复杂,因此买卖双方在进行每一步的时候都要认真对待。其中二手房协议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买卖双方甚至中介的权利与义务在其中都有明确的体现。
如果单方或双方想停止交易的话,该如何解除合同呢?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下解除二手房合同的方法吧!
第一种方法:协商解除
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签订解约协议即可。如果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共同协商。例如:双方都不打算继续交易,或有违约方,但和另一方达成了协议,补偿一定金额而另一方不继续追究责任。
第二种方法:约定解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买方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个特定时间)前支付房款,到期未支付,卖方可以解除合同,达到这个条件,卖方就可提出解约。
第三种方法:法定解除
这种解除合同的方法较为复杂,主要是针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况,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主要法律依据是《合同法》,主要内容有以下4点: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内容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以及社会异常事件。所谓自然灾害,是指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这一点主要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例如:由于房价上涨造成卖方明确告知买方房屋不继续出售,买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例如:双方约定在某一具体日期之前,买方支付房款。而在该日期之后的一个月之内,经过多次催告,买方仍不支付或拒绝支付的,卖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内容
根据该条的规定一般只有在当事人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才能使对方具有解除权,这就是理论上所称的根本违约。例如:卖方出售的房屋有抵押但未告知买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
在商品房进行交易时,我们会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但是我们知道也有一些时候由于一方的违约,那就会产生合同解除的问题。关于如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呢,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呢?接下来小编来介绍有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有关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
2、在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单方面解除合同。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一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要根据《担保法》及《物权法》等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1项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9、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的相关事宜,关于房屋买卖中遇到的问题真的是太多了。我们有很多时候都不知道如何来解决,就比如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问题,我们也可以多多来了解,以方便我们来进行办理。
如何解除房屋买卖协议
法律分析:一般要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根据一些条件来定,或者双方协商来一致解除。如果是有约定解除的条件的,满足条件就可以解除,另外,还有一些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直接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流程是怎么样的?
根据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 解除流程如下: 二手房买卖合同 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 解除合同 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 房屋所有权 证书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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