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
今天给大家分享关于安居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的知识,我们以下面6个关于安居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的观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
本文目录
安居房申请条件
一、安居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安居房申请条件:
(1)租房人必须成年,在当地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能承担租金;
(2)是名下没有房产的低收入者、高校毕业生或外来务工人员、人均面积小于13平的家庭。但是家庭的直系亲人在住房方面,有能力资助的话,是不具备申请租房条件的。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安居房不能申请条件有哪些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安居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安居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安居房申请条件如下:
(1)未办理《房地产证》的,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后,方可申请;
(2)有产权纠纷的,需待纠纷解决后才能申请;
(3)权利人和共有人与住宅局档案记录不相符的,需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申请;
(4)需要补差的,补差后才能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安居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安居房申请条件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扩展资料
安居房申请部分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居房
申请安居房的条件
法律主观:
不同城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不同。例如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 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6、《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 补缴社会保险 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7、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对特定群体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的条件作出适当调整。 【具体请看】: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与申请资料。
法律客观: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广州安居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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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行业不断的发展,现如今买房对于大部分工薪阶层的人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因此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申请购买安居房,但购买者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购买。那么,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广州安居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以及安居房与商品房区别。
广州安居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广州安居房申请条件:1、安居房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户籍都是属于广州本市的。2、申请人在广州本市以缴纳5年以上的医疗保险。3、安居房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广州本市未小时过任何的购房优惠政策,并且自己名下未有以任何形式获得的住房。4、申请者与共同申请者的条件都符合我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安居房与商品房区别
1、产权的区别
安居房与商品房两者的产权有所差异,安居房大多都不是完全产权,及即使是拥有完全产权的安居房也不一定是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因为安居房是属于划拨性质的土地,是没有缴纳过出让金的,若是以后要进行房屋交易,则需补缴土地出让金。而商品是属于完全产权的住房,并且它的土地性质是出让,是缴纳过出让金的。
2、质量上的区别
由于安居房的建设利润都是受限制的,所以很多建筑商都会在材料上偷工减料来获得利益,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住房质量是不如商品房的。
3、交易时间的限制
安居房与商品房在房屋交易时间上的限制也有所不同,大部分安居房都是需要几年以后才能上市交易,而商品房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办理过房产登记的现房都是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广州安居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以及安居房与商品房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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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3.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1)已婚或单亲家庭。(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办理结果。
需要同时以下条件,才能有机会申请
一、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二、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注: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四、住房条件(同时符合)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五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4、在深圳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申请流程:
一、申请及受理阶段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建局申请(http://zjj.sz.gov.cn/)→网上预约递交材料及窗口受理时间→当场领取备案回执
二、轮候及认购阶段
终审合格后纳入轮候库→预约看房时间→现场看房→网上提交认购申请
三、选房及配售阶段
公示入围、候补入围名单→现场选房并签订认购协议书→签订买卖合同
其他注意:
申请不收费,在递交材料后,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取回执单,审核通过入库后,凭备案回执单上的备案回执编号、身份证、姓名,就可以查询自己的轮候排位,当排位轮到申请人时即可预约看房、轮候申请、认购房源等操作都可以在深圳市住建局官网-住房保障服务页面办理。
法律依据: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
第七条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对特定群体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的条件作出适当调整。
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一)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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