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今天给大家分享关于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知识,我们以下面6个关于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观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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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领公积金要的材料如下: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
4、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长沙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
长沙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一)购买自住房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相关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购买期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4、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二手房《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原件提供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有贷款的应提供《借款合同》。
5、购买长沙区域以外自住房的,提供购房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不超过近3个月)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6、在湖南省外购房,购房地为配偶工作地的提供提取申请前连续3个月的个税缴纳或公积金缴存或社会保险缴交凭证,购房地为夫妻一方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住址认定,身份证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可以提供户口簿予以认定。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相关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建造、翻建自住房:城镇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翻建提供);农村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批文(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书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
4、大修自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或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C、D级《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
5、建造、翻建、大修长沙区域以外自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不超过近3个月)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6、建造、翻建、大修湖南省外自住房的,房屋所在地为配偶工作地的提供提取申请前连续3个月的个税缴纳或公积金缴存或社会保险缴交凭证,房屋所在地为夫妻一方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住址认定,身份证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可以提供户口簿予以认定。
(三)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相关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偿还本中心组合贷款:提供近12个月的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明细,有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的应包含此笔还款明细,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之日起所有还款明细(不超过近24个月还款明细),还款明细需加盖商业银行业务章。
5、偿还本市商业银行贷款和异地贷款(包括异地公积金贷款、异地商业银行贷款、异地组合贷款):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公积金组合贷款包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两部分),有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的应包含此笔还款明细,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之日起所有还款明细(不超过近24个月还款明细),还款明细均需加盖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业务章。
6、偿还长沙区域以外自住房贷款本息首次申请提取的,提供购房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不超过近3个月)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7、偿还湖南省外自住房贷款首次申请提取的,房屋所在地为配偶工作地的提供提取申请前连续3个月的个税缴纳或公积金缴存或社会保险缴交凭证,房屋所在地为夫妻一方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住址认定,身份证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可以提供户口簿予以认定。
(四)无房户支付房租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相关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五)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相关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复印件1份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安装告知备案证复印件各1份;
4、增设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费用分摊的书面协议原件及实际支付分摊费用的发票、收据等凭证原件。
(六)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七)退休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女性职工50岁以上,干部55岁以上,男性职工、干部60岁以上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未达到以上退休年龄的还应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八)享受低保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相关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低保金领取证。
(九)出境定居
本人身份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提取至死亡职工银行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2、提取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的,死亡职工个人账户余额10000元以下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的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提取至一个继承人银行卡的,需提供多个继承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凭证,提取至每个继承人银行卡的,需提供每个继承人本人银行卡。
(十一)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重大疾病:提供患者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结算单和亲属关系证明;
3、重大灾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另外要注意的是,用户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并承诺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签订《长沙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
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
1、持有效湖南省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账户;
2、发生住房贷款的,可以提取支付贷款期满前一年内所存储的住房公积金;
3、发生购房的,可以提取支付购房后一年内所存储的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退休;
(2)失业;
(3)因病、残疾、伤残造成劳动能力丧失;
(4)就业自主创业;
(5)改变就业方式;
(6)劳动争议调解后终止劳动关系;
(7)抚养子女;
(8)支持老人和相关特殊家庭的生活。
长沙取公积金的条件
法律主观: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4、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5、退休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9、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长沙公积金提取地点
长沙提取公积金的流程非常方便,想要提取公积金的用户,在网上或者附近管理中心就可办理,不用在炎热的夏天去管理中心办理,但是要满足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否则是提取不了的。很多市民因为不知道怎么在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以会选择附近的公积金办理管理中心,下面一起看看长沙公积金提取地点有哪些。
一、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9年1月18日,针对日前发布的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满足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用户才能提取,否则是无法提取公积金的。
1、购买自住房
(1)提取时限: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自购房普通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曰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2)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享受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付购房款与货币补贴款的差额。
解析:职工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同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或总价款职工所占该房屋产权比例。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共同共有确定。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1)提取时限: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曰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大修自住房的自C、D级《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2)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3、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
(1)提取时限: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提取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方可申请,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提前结清本套房住房贷款提取不受此限制),贷款结清的,职工应在结清之曰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还贷额作为提取的额度,职工家庭既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银行贷款的,只能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提取。职工家庭己办理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每年申请还贷提取一次或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
(2)提取额度:每次提取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金额(含提前部分还贷额,不含部分对冲还贷额),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且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共有产权(夫妻共有除外)房屋按揭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之一的,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多人的,单个借款人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该职工所占贷款额度的比例。
解析:职工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以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已还贷本息之和计算,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
4、无房户支付房租
(1)提取时限: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
(2)提取额度: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5、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2)提取时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可申请提取。
(2)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6、退休
(1)提取时限:职工退休后可申请提取。
(2)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7、享受生活保障
(1)提取时限:职工本人或配偶被纳入本市居民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生活保障金的,在被纳入生活保障期间,每6个月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6个月以上。
(2)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8、出境定居
(1)提取时限:职工已注销国内户籍或已出境定居可申请提取。
(2)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提取时限: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
(2)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10、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1)提取时限: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在重大疾病治疗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灾害造成基本住房严重受损的,可以自重大灾害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限提取1次。
(2)提取额度:重大疾病每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近12个月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重大灾害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负担的重大灾害损失部分,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二、长沙公积金提取地点
长沙公积金提取地点及管理部上班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芙蓉区管理部
:蔡锷中路伍家井一号长沙二手房交易市场四楼
2、天心区管理部
:天心区新姚北路399号博林阔寓4楼
3、岳麓区管理部
:金星大道2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
4、开福区管理部
:开福区金马路377号福天兴业综合楼三楼(开福区人民法院对面)
5、雨花区管理部
:雨花区香樟东路189号长房凤凰佳苑综合楼
6、望城区管理部
:望城区政务中心二楼
7、长沙县管理部
:长沙县金茂路288号
8、浏阳市管理部
:浏阳市圭斋东路10号
9、浏阳市管理部市民之家网点
: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
10、浏阳市管理部经开区网点
:浏阳市经开区健康大道与康宁路交接处长沙银行浏阳经开区支行内
11、宁乡县管理部
:宁乡县花明北路市民之家服务大厅一楼
12、铁路分中心
: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061—1号锦泰东环国际二楼
13、铁路分中心怀化管理部
:怀化市瑞丰路153号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
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为例,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购房合同和付款或收款收据原件、复印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二手房双方买卖协议和所在地(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开具的交易契税原件、复印件;
4、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提供市房改办经济适用房认购单(书),单位购房合同书和付款或收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5、提取方为家庭成员时,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三、长沙公积金离职提取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可以申请离职提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离职提取可以在柜台办理,也可以通过个人版网厅、手机APP和微信等网上渠道办理。
职工办理离职提取所需的材料有:
①申请人身份证
②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③公积金停缴满两年需办理账户封存的职工应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书》。
以上就是关于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长沙公积金提取地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提取的条件)》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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