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会员对客户结算吗(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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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结算会员?
结算会员制度是说不是所有的交易所会员都可以自动取得结算资格,只有那些资金实力雄厚、风险管理能力强的机构才能成为交易所的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才能进行股指期货结算的制度。结算会员制度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采用的制度,它与保证金制度、财务安全保障制度等共同为期货交易所有效控制与化解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哥商业交易所(CME)都实行结算会员体制。 CBOT的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要通过结算会员来结算。CME则是所有会员都是结算会员,CME在内部设有结算部。我国香港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分为全权结算会员和一般结算会员。
国内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实行全员结算会员制。结算会员不仅要达到比较高的财务要求,还要根据其业务量向交易所结算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结算担保金,作为抵御结算会员(包括其他结算会员)出现结算违约时的风险屏障。引进结算会员制度,是因为股指期货本身波动较大,对参与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要求更高,而且通过结算担保金制度可以增加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规定,结算会员应满足期货经纪商应达到的财务标准,即期货经纪商调整后净资本额最低应大于客户分离账户资金的一定比例,这主要是因为期货经纪商收取客户保证金某种程度上类似于银行吸收存款。
什么是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1)中金所采用内部结算的结算会员分级制度:
即交易所结算部门负责交易所与结算会员之间的结算工作;结算会员的结算部门负责结算会员与交易所,非结算会员,投资者之间的结算工作;非结算会员的结算部门负责非结算会员和结算会员,投资者之间的结算工作.
(2)结算会员按其性质划分为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只能委托一家特别结算会员或全面结算会员代为结算.
(3)特别结算会员是只结算不参与交易的银行.这是一种金字塔型的多元,多层次的结算会员制度
全面结算会员与其他会员有什么不同?
在国内主要就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交易会员没有结算功能,结算会员有结算功能,分为特别结算会员,能够为交易会员提供结算服务,但本身不具有经纪业务资格,主要是银行,但是目前还没有特别结算会员获批;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和交易会员提供结算,其本身也具有经纪资格;交易结算会员为自己提供结算,本身也具有经纪资格。为期货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银行,因为有充足的资金做保障,所以可以申请担任金交所的结算会员,收取结算费用,承担结算风险,但它们自身不参与期货交易。
国内其他的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分经纪会员和自营会员,都是为自己进行结算。
结算会员制度的结算会员制度分类
根据中金所的设计,结算会员分为三类:1、交易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的客户进行结算;2、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的客户和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3、特别结算会员,本身不参与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但可以为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
结算会员制度的具体好处
1、有利于建立多层次风险管理体系 选择什么样的会员体制不是主观想象的,而是由整体期货市场的体制所决定的。国际期货市场的运行体制表现为层层分散风险、层层结算。在分层结算制度下,结算会员是交易会员,而交易会员则不一定是结算会员。只有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机构才能成为结算会员,而其他不具备结算会员资格的交易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进行结算,从而形成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使很多局部风险在结算会员层面就得到化解。2、有利于保障期货市场在其运行中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每日价格变动都会给交易者带来风险,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要靠体制运行来化解风险,通过构造“金字塔”式结算制度,可以将市场风险分散化,保障了期货市场在其运行中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首先,会员之间的交易盈亏逐日结算,并利用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结算制度来化解交易所的风险;会员通过其分支机构对其代理的客户和二级代理单位进行逐日结算,化解会员风险;期货经营机构直接对客户进行结算,这样通过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从交易所到最终客户层层结算,市场风险得到层层化解。其次,这种体制是层层担保的体制,一个结算层次对其代理结算的单位出现的风险要负有100%的责任,而不传递到再上一个结算层次。这是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3、有利于分散交易所的风险,强化交易所的整体抗风险能力根据国际期货业成功的经验,建立“金字塔”式分层结算制度也是分散交易所风险、强化交易所整体抗风险能力、促进交易所发展的有力措施。期货市场是高风险市场,风险需要分层化解、有效分散。结算会员承担着非结算会员和客户的结算并管理其风险的责任,遇到违约情况,交易所首先追究结算会员的责任。如果非结算会员违约,结算会员只能先替非结算会员承担责任,然后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样使风险得以分散。即使是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只影响到某一个公司,而不会影响到整个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使交易所承担的风险得到控制,有利于交易所的正常运作和发展壮大。4、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期货公司是连接投资者和交易所的桥梁。期货公司运作的规范与否以及是否盈利,对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股指期货本身波动较大,对参与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要求很高,通过分层结算可以增加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结算会员为了保住其结算会员资格,非结算会员为了争取成为结算会员,都会强化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效率,控制经营风险,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5、有利于期货公司的定位,引导期货公司做大做强,促进行业的优化我国期货行业的发展道路十分曲折,许多公司一直徘徊在亏损的边缘,行业市场容量有限,经营业务单一,公司数目众多,服务无差异,同质化、低水平竞争十分激烈,做大做强期货公司的目标还没有取得实质进展。建立“金字塔”型交易结算制度,根据期货公司的实力,建立多层次期货中介体系,既有利于各个期货公司的市场定位,规范经营,也是引导部分有实力的期货公司做大做强的契机。在这方面,证券行业这几年所走的行业整合与优化、扶优汰劣的政策导向及良好效果值得期货行业借鉴。6、有利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深化金融资本领域改革引入特别结算会员不仅有助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建立分级结算体系的形成、促进金融期货市场建设,同时也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深化金融资本领域改革的实际需要。如果期货经纪公司作为非结算会员代理客户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基于同业竞争的顾虑,可能更愿意选择特别结算会员作为自己的结算代理机构。所以,设立特别结算会员还可以避免同业恶性竞争的出现。
中金所批准的期货公司有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他们有什么区别?
1、交易会员: 在中金所有交易席位(电子席位),可接受客户委托进行金融期货交易,但不和中金所直接结算,必须通过“全面结算会员”或“特别结算会员”进行结算(支付结算费用),其只对自己的客户结算 2、交易结算会员: 和中金所直接结算,其它同“交易会员” 3、全面结算会员: 和中金所直接结算,并且可以为“交易会员”提供结算服务,其它同“交易会员” 设立不同的交易、结算权限是为了避免单一结算体制(各期货公司直接和交易所结算)带来的风险,目的是使风险分散到各个环节,从而避免出现风险时对某一个环节造成的亏损过大。 另外还有“特别结算会员”,主要是由有结算管理能力的银行担任,只负责为期货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自身并不参与期货交易。因为银行抗拒金融风险的能力要远远高于任何一家期货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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