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积金怎么提取现金(公积金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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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积金怎么提取现金
住房公积金,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一、住房公积金提现的流程
1、单位职工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事宜,由单位出面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职工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可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以及其它相关证件),由单位给予核实并出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3、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对于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将公积金存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中。
6、对于单位不按照职工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可携带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督促单位办理,在经管理中心督促后仍无回应时,管理中心可依个人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提现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无论是房屋建设、还是满足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提取条件的按照法定流程都是可以单位职工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事宜,由单位出面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办理公积金提现业务的。一般说来无特殊情况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擅自提现的,但再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湖南公积金怎么提取现金
湖南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按规定准备资料
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
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
3、申请人签字确认
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
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
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
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具体如下:
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
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
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
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长沙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流程呢?
住房公积金是现代很多白领们最为关注的一个话题,相信大家在生活中对于住房公积金都有进一步的了解和认知,对于有买住房公积金的人来说,在以后买房子是可以提取自己每个月扣的住房金的现金。但是,由于每个地区所提取的流程和条件不一样,所以程序也会有所不同。那么,长沙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流程呢?
一、什么是公积金
公积金是人们在单位工作中,要求员工每个月缴纳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这是单位和员工必须要履行和缴存的义务。虽然每个月扣取,但是对于以后我们要买房的时候是可以申请提取,对我们有一定的住房保障。
二、长沙公积金提取流程
对于长沙的朋友们注意了,在想要提取每个月扣取的住房公积金,一定要先查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有多少,避免里面余额太少了还去取,浪费了一整天的时间不说还弄得自己团团转。想要知道自己住房公积金里的余额有多少,最为简单的方法就是网上查询。不要说你不会上网,那你就out啦。比如本人在长沙的,那么就可以再网上登录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找到登录窗口,一般第一次登录的密码是默认的123456,如果你自己有修改密码,那么就按自己修改的那个密码登录进去查看自己里面有多少余额,方便又快捷。
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的可以使用百度地图搜索!
当查询到住房公积金余额想要提取,那么要先填写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记得一定要填写这两份表然后让公司帮你盖章。如果对于表格里面的内容不会填写,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对于不会填写的千万不要乱写,到那边工作人员会教你怎么填写的。
然后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还有银行卡。记得身份证是必须要带的,而且对于银行卡还要关注一些当地住房公积金的是使用哪个银行的就什么银行卡去。比如我在长沙的是建行的,那么我就要准备好可以正常使用的建行银行卡。
当所有资料都准备齐全后,那么就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里面排队等候办理。在长沙的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资料,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资料给银行,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每一步都会通知你在几号窗口办理,按照他们的提示来办理就好。
最后一步就是把资料提交给银行,整个提取流程就搞定了。一般提交之后,银行在第二天就会帮你受理,而你到了第二天就可以去ATM查看一下有木有到账啦。
通过以上介绍长沙公积金提取的流程,是不是感觉很简单呢?希望能够帮助到对于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朋友们。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可以关注日隆,敬请期待!
长沙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长沙市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 先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确认是否满足提取条件。
2. 根据提取原因选择不同的提取方式。例如,如果是购买住房,可以选择“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如果是还房贷,可以选择“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还房贷”等。
3. 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购房合同、还款证明等。
4. 将材料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并等待审核。
5.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金额转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提取原因有不同的提取条件和额度限制,具体应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同时,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也可能因不同的提取原因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免影响提取进度。
【法律依据】: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
4、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湖南公积金怎么提取现金
法律分析:职工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要向单位提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单位核实通过,符合法定条件会出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持上述审批表和提取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存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住房公积金。通常情况下,职工离职后,在本地再次就业的,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然后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或本人前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离职后没有再次就业的,一般可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第一,转入集中封存户集中管理,手续与职工本地再就业办理方法基本相同;第二,对于符合“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条件的,可办理销户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法律主观:
一、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长沙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一)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二)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三)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四)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五)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二、公积金如何贷款
(一)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一手房贷款流程: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二手房贷款流程:
买卖双方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初审---→评估公司进行勘验,并出具评估报告---→受托银行进行审核---→中心进行审批---→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借款人领取新产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领取他项权证等资料---→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三)贷款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3、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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