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北京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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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北京市医保怎么报销
法律主观: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在我国,人人可以参保。
一、医保怎么报销
1、个人现金支付金额:指患者需自己负担的金额。
2、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指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门诊大额支付、退休补充保险支付等支付方式。
3、起付线:即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医保局根据不同的参保人员类别及医院等级类别设定了相应起付标准。
4、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本次医疗费用中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金额。
5、累计医保范围内金额:截止本次费用结算时,本年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总额。
6、年度门诊大额累计支付:截止本次费用结算时,本年度内医保为参保人门诊累计支付费用的总额。
7、个人支付、自费金额:指患者需负担的金额,由自付一、自付二、自费金额组成。
自付一:指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中需患者支付的金额。包括:起付金额和超过起付金额后患者自付的金额。
自付二:指标注为“部分自付”的药品、检查中需患者自己支付的费用总和。假设一瓶价格为100元的药品属于有自付药品,如果自费的比例为10%,则自己要承担10元。这就属于自付二。
自费:指标注为“全自付”的药品、检查费用总额,需患者自己支付。
以北京市医保患者为例,退休的医保患者门诊费用起付线是1300元,在职的医保患者门诊起付线是1800元,这意味着一个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保内的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之后才可以报销。
假设小张是一名在职的医保患者,他在某三级医院发生门诊费用2000元,其中100元是全自付药品,剩余1900元属于医保范围内金额(非社区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为70%)。
自付一:1800+(1900-1800)*30%=1830元;
自付二:0元(部分自付的药品或诊疗);
自费:100元(全自付药品);
最终,个人支付=自付一+自付二+自费=1930元,医保报销70元。
二、报销实例
1、门诊报销:
深圳工作的小张,在深圳某指定三甲医院看门诊,一年下来共花了5000元,其中自费600元。假设深圳三甲医院的最低起付线要1900元,该三甲医院门诊报销比例是70%,那他可以报销的门诊金额是:
(治疗总费用-起付线-自费部分)×报销比例=(5000-1900-600)X70%=1750(元)
2、住院报销
在深圳工作的小王,在一家做心脏移植手术花了18万,其中15万为目录内费用,2.5万为目录外自费费用。假设所在地的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85%,深圳2017平均工资为7480元,那么小王手术的花费多少是可以报销的呢?
报销额度=(治疗总费用-起付线-自费部分)x报销比例=(18-0.2-2.5)×85%=13.005(万)
但是,社保报销有最高上限,大概是当地社会年平均工资的4倍,也就是说报销上限=7480×12×4=359.04(万)
359.04万大于13.005万,所以可以完全报销13.005万。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北京医保怎么报销
北京医保怎么报销?
一、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及学生儿童补充报销范围规定的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特殊情况下,符合本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定但由个人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需到本人居住地(在京)社保所进行手工报销。
手工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发生下列情况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再到本人居住地社保所进行手工报销:
(一)急诊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三)手工报销期间、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报销标准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
(五)符合外购规定的外购药费用。
二、报销流程
就医时,主动出示社保卡即可。
社保卡都是实时结算的,就医时直接刷社保卡就可以了,统筹支付的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支付的直接扣社保卡内的钱。
手工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全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由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处方底方、收费票据、检查治疗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相关单据报送本人(在京)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保所汇总后向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手工报销材料:
社保卡、处方底方、收费票据、检查治疗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相关单据。
三、报销比例
北京医保如何报销医疗费用
法律主观:
北京 医保 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去定点医院看病,必须带贴有条形码的《北京市 医疗保险 手册》; 2、医保定点医院要查验参保人员《手册》,通过《手册》上的条形码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出具当次门(急)诊就医所开具的 医疗费用 单据,并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上传参保人员门诊费用; 3、参保人员看病后,将处方、门诊收据(门诊发票)、明细清单等相关单据留存,并及时报送单位或 社保 所,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4、各区、县医保中心接到单位和社保所申报的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后,将相关单据和就诊时上传的电子信息进行比对和审核,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 5、报销后的费用, 退休 人员经银行直接划拨到参保人员个人存折当中,并通过邮局将报销帐单寄给个人,在职人员由单位代发。 提示:门急诊今年也可以实行实时报销了,参保人在门诊就医后付费时,刷社保卡后,只需要缴纳自付部分的金额,可报销部分的金额无需参保人先行垫付,只要记载在患者社保卡和医院系统内即可。之后,劳动保障部门将为医院结算可报销部分的金额,不需个人再提交单据。
法律客观: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一、就医医院(一)《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蓝本”)上的4家定点医疗机构;(二)北京市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及专科医疗机构;(三)北京市A类定点医疗机构(定期更新,详见附件)。二、就医流程(一)普通门诊1、持“蓝本”及“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缺一不可,否则市医保中心不予以报销)挂号就医;2、将医院出具的“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左上角印有“上传”字样标识或印有“★实时结算”标识)、“处方底方”、“药费明细单”以及个人的“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交至人力资源部;3、人力资源部统一录入系统后上交北京市医保中心进行实时结算;4、补充医疗报销。(二)急诊急诊就医没带“蓝本”及“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的,按下列流程操作:1、将医院出具的“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盖有“急诊”章)、“处方底方”、“药费明细单”以及个人的“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交至人力资源部;2、人力资源部统一录入系统后上交北京市医保中心进行实时结算;3、补充医疗报销。注:急诊就医带“蓝本”的,费用结算及报销同普通门诊。(三)住院(持“蓝本”者)1、办理住院时出具“蓝本”,医院结算费用时便进行实时结算;2、将医院出具的“住院费用结算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出院诊断证明,交回人力资源部;3、补充医疗报销。(四)住院(未持“蓝本”者)1、医院结算费用时,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2、将医院出具的“住院费用结算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出院诊断证明以及“蓝本”原件交回人力资源部;3、人力资源部统一录入系统后上交北京市医保中心进行实时结算;4、补充医疗报销。三、报销时间因医药费报销时要将个人“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交给北京市医保中心,为避免耽误就医,特对报销时间统一规定如下:(一)普通门诊、急诊:1、当年的医药费用累计不到1,800元(在职职工起付线)的,请于次年1月1日至1月10日将单据交至人力资源部报销;2、当年医药费累计超过1,800元的,可随时将单据交至人力资源部报销。(二)住院:因住院医疗费用一般都数额较大,出院后请尽快将单据交至人力资源部报销。四、理赔支付经北京市医保中心分割,由医保中心报销费用的,医保中心先划拨到公司帐户(需1个月左右),人力资源部依据医保中心出具的分割单,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职工;补充医保依据分割单报销补充医疗费用,直接划拨到职工帐户,请注意查收(需20个工作日左右)。五、注意事项(一)“蓝本”首页需贴条形码;(二)如欲查询年度个人医疗费报销情况,请直接联系人力资源部。
北京社保医疗怎么报销?
北京市的医疗保险是按照报销比例和参保人的实际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具体的报销规则如下: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进行门诊、急诊治疗,报销的起付线为1800元,超过起付线部分报销比例为50%。如果是退休职工,则报销的起付线为1300元,超过起付线部分报销比例为70%,如果参保人的年龄在70周岁以上,则报销比例为80%。另外,门诊、急诊的支付最高限额为2万元。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进行住院治疗,首次报销的起付线为1300元,首次以后的起付线为650元。超过起付线的部分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95%,超过起付线的部分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7%-97%,超过起付线的部分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97%。
北京医保怎样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北京医保住院报销是怎么报销的
法律主观:
社会 医疗保险报销 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 医疗保险 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 医疗费用 ,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 代理 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 医保 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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