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长沙失业保险领取流程(长沙失业保险怎么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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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什么?有几种领取方法
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1】官网办理 登录“长沙12333公共服务平台”,在【网办专栏】点击【网上申报失业金】图标即可办理。 【2】长沙人社微信公众号办理 ①关注“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 ②进入页面之后点击“更多”; ③在就业服务栏目下方找到“失业金申领”即可进入办理。 【3】长沙人社APP办理 下载并登录长沙人社APP之后,直接在“失业工伤待遇”栏目下方点击“保险金申领”就可以办理失业保险领取了。 【4】智慧人社APP办理 ①下载并登录智慧人社APP,点击“失业保险专题”; ②页面跳转之后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即可进入领取页面。 【5】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办理 ①关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智慧人社”; ②页面跳转之后点击“失业保险专题”; ③最后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 【6】通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领取 ①登录“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②页面跳转之后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即可。
长沙失业险怎么领取
长沙失业险领取流程: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到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本人填写。带上其他所需材料;
3、提交所需材料给失业人员登记窗口;
4、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5、将《失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
6、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
长沙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求职者需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办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办理失业险申领手续前,应先到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长沙社保失业险怎么领取
法律主观:
社保失业保险的领取需要原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情况后,进行备案登记,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一般在次月可以开始领取失业金。一、社保失业保险怎么领原工作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7日内,将其作为失业人员报其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在劳动合同期满后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其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且为其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本人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后40日内,持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求职证,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持有上述三种证件的亲属、医院诊断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领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非因本人原因离职;(二)已经一年以上缴纳了失业保险;(三)劳动者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除此之外,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社保失业保险是要根据社保部门规定的事项来进行领取。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的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一定经济来源。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长沙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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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失业保险领取办理流程: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到政务公开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由失业人员本人填写;领取停发工资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一式一份,由单位填写盖章;
3.上述表格填好后,带齐相关资料至政务公开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办理登记;
4.提交上述资料,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保险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5.将《事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歌曲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领取证上盖章;
6.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
7.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可以自审核确定其具备条件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
长沙失业金怎么领取
长沙失业金领取的流程如下: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品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金申请领取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领取事业金的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并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包括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人员。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长沙市失业保险怎么领?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一次性办理5人以下,直接在市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办理;5人以上20人以下,报失业人员登记科备案,经审核后办理;20人以上,报失业保险局备案,经审核后办理;
3、到市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由失业人员本人填写;
4、上述表格填好后,带齐以下资料至市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办理登记: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各2份;
(2) 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办理的《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份;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近照4张。
5、提交资料,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的,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但剩余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后又再次失业的,核定其享受待遇期限时,可将剩余的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注:缴费年限必须缴满12个月为1年,不足12个月不予计数。
参考资料来源: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长沙市失业保险政策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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