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偿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失业补偿金的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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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失业补助金怎么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一、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条件是什么
1、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一般指患病住院的;
(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并且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补助金领取申请材料是什么
失业补助金领取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
3、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4、本人书面申请。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购买的社会保险里面包括了五险一金,其中的一险就是本片文章会提到的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对我们在失业的时候发放的一种补贴,也需要失业人员去进行申请,那么什么情况下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我为你解答。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访问。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不止失业保险金会停止发放,其他有关的失业保险待遇也会停止。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推出的失业补助金,就是专门涵盖了哪些,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人群,可以享受到失业补助金。那么一般情况下,自己在离职以后的当月或者说第2个月开始,只要是你的社保处在暂停交费的状态,就可以去申请失业补助金了,这个首先是要单位的社保专员来给你申报申报,你的社保暂停交费一般就是离职的当月和下个月,就可以完成了。
主要是根据你自己提出辞职的时间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在当月15号之内,如果说提出辞职,那么当月就可以办理完成暂停缴纳社保的情形,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他也不会再给你承担当月的社保缴费了。如果是当月15号以后提出辞职的。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他还会给你承担一个月的社保,所以说你从第2个月开始才会暂停交纳社保,才能够去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待遇。
而且这也是有规定的失业补助金,只是针对于今年在2020年2月份到12月之间辞职的人群可以去申请失业补助金,那么失业补助金,最长的领取期限是不超过6个月,他的领取金额相当于我们失业保险金的80%左右,所以说要略低于失业保险金好比失业保险军事1500元,那么你领到的失业补助金可能只有1300元左右。
所以说这个领取的时间是很快的,一般,你辞职以后的第2个月,自己在你所在地区的官方APP就可以申请。或者是持有自己的本人身份证件,去参保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直接去申请失业补助金。那么只要你正常参加的失业保险,在6个月左右或者6个月以上都可以领取这个失业补助金。
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一般指患病住院)的.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失业补助金领取申请材料有: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 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本人书面申请。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① 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② 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 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补偿金领取条件
失业补偿金的领取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补偿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失业补偿金领取条件:1、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已满1年。2、被用人单位裁员、辞退、开除的人员。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终止。5、用人单位以不良手段(暴力、人身限制、威胁等)强迫劳动者工作,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6、用人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支付低标准薪酬,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因疾病缘故无法从事劳动工作,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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