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怎么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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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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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8月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称“以房养老”)推广至全国范围。
2014年,原保监会发布正式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试点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6年7月,原保监会又发通知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住房反向抵押年金保险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将个人所有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保险公司或银行支付养老金的一种新型养老保险。2014年6月23号,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关于此次意见,专家认为,以房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以自愿参加为基础,在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特点:1,保险公司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其最大特点在于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2,一方面,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3,另一方面,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什么意思?
我查了一下,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意思是,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养老保险,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以房子换养老是否行得通
从本月起,保险版的“以房养老”产品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开始试点,这种产品确切的名字应该叫“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不过,从试行之后各地网友对此的评价来看,网民对此产品持保留意见,甚至部分网友直言,怕自己“命短”不划算。 以房子换养老 行得通吗?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保险版“以房养老”或者“倒按揭”,其操作模式是这样的,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领取养老金直至去世,作为回报,去世之后,保险公司获得房产处置权。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以房养老”模式,实施的主体有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但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以房养老,在具体运作模式上都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即从老年人角度看,都需要将其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以获取养老金,但其通常可以继续拥有自有房屋的居住权,或者到专业养老机构享受晚年生活。 不过,中国的老年人由于传统观念,对这种形式还存在疑虑。在一般中国老年人的观念里,房子是自己“百年”后留给子孙的重要遗产,怎么可能留给金融机构处置呢? 当然,以后可能会有些老人接受这种养老方式,但不一定能获得大部分老人的支持,“倒按揭”最多就是养老方式的一种补充。 实施起来诸多难题 有人担心自己“命短”太亏了 用房子换养老,是许多人对其的通俗理解。但这一新型的养老形式,除了观念一时还很难扭转之外,却面临着非常具体的难点,阻碍其推广。 首先,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险种,涉及到政策、法律、人的寿命及房价的涨跌等多个方面,推行起来有很多困难。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国内的房产只有70年产权,如果产权到期,保险公司能否将房子过户仍属未知。 此外,很多网友认为不划算,一套价值上百万的住房在60岁的时候押给了保险公司,万一自己命短活不长就亏大了。 而对险企而言,人们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长,这意味着支付的养老金将越来越多,届时房价出现下跌,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的。
什么是以房养老?以房养老真的靠谱吗?
提及我国目前的养老方式,可能大多数人想到的无非是机构养老、居家和社区养老这三种主流的养老方式,而老人退休金和养老金在飞涨的物价、急剧上涨的医疗费用面前也越来越吃力,所谓的“老有所养”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而在2018年8月8日,银保监会也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那么以房养老这一模式是否可行?面对现今老龄化日益加剧的中国又会遇到那些阻挠呢? 什么是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目前多指“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从操作层面来说,就是老人将所拥有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仍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既能实现“居家养老”又能“增加养老收入”,一举多得,可真如设想的这么好吗?以房养老又会遇到那些困境呢? 从2014年的试点到全国范围的开展,以房养老的试水效果其实一直不太理想,那么主要表现在那些方面呢? 与传统养老观念不符 中国人根深蒂固的的养老观念是“养儿防老”,子女具有赡养义务,老人去世后,房产由子女继承,房产也是中国大部分家庭财富里占比最高的资产,如果选择抵押房产,可能会引起家庭纠纷,因而,参加以房养老的人群中以无子女老人、孤寡老人或者空巢家庭居多,其他老人群体兴趣寥寥。 房屋价值波动不可预料 房屋的价值是养老抵押贷款的关键,也是产品定价的核心影响因素,中间历经国家多次宏观调控,房价出现数次大幅波动,房价的未来涨跌如何,谁都说不好。这对保险公司甚至是老人本人都是一项不可预料的挑战。 房屋产权政策、法律制度变动 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如何续期和处置,当前国内尚无明确规定,而对于真正有养老困难的农村老人来说,农村土地在法律上是严禁流转的,其使用权是不能抵押的,可以说“以房养老”很难在农村走得通;另外,房屋还涉及税收等法律制度,物业税、遗产税尚未出台,房产税如何征收也没有明确。说到底,“以房养老”缺乏顶层设计,没有配套政策,政府支持力度也有限。 具体业务操作有困难 作为一款保险产品,合同条款复杂,一般老年人难以理解。同时,在业务流程中,包括房产登记变更、对房屋的价值评估、公正等环节,都需要中介机构的参与,并支付不菲的中介费用,这就提高了交易运营的成本,而提高的成本,最终还是由投保人买单。 需面临贷款利率变化和被保险人的长寿风险 抵押贷款一般要运作几十年,贷款利率随着经济形势、宏观调控一直在波动,保险公司缺乏锁定利率的工具和机制。而随着我国人均寿命的增加,意味着出售“以房养老”产品的保险公司要支付更多的养老金,甚至有可能超过房屋的价值,这就进一步降低了开展业务的意愿。 说到底,以房养老的人群局限性还是很大的,所以它并不会成为养老推行的模式,被高房价裹挟了半生难道你愿意被“以房养老”再劫掠后半生?
“以房养老”10大疑问剖析
业内期待已久的以房养老保险终于成行,保监会昨日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至6月30日止,投保人群应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一、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什么?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单地说,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把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去世,在这期间,老人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去世后,房产的处置权就交给保险公司。
这其实也是一种住房抵押贷款,但它的反向意义在于:老人在世住着房子时,不用像一般抵押贷款那样及时归还贷款,反而是在此期间,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等到去世后,保险公司再用处置抵押房产的收入来还贷。
二、为什么试点地区是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
看起来,这种保险,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但投保也有一定的条件。试点指导意见规定,必须是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可以投保,申请试点的保险公司必须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而选在北上广和武汉试点,也是看重了这些城市经济实力较强、住房市场相对稳定。然而记者采访发现,这项创新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着很多考验,落实起来,难度不小。
三、险企参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容易吗?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将面临较为突出的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业务风险,同时也将受到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法律环境的影响。
有媒体认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保险产品,更准确地说,是一系列金融产品的组合,其中涉及房产评估、房屋维护、房屋拍卖转让、年金、医疗保险、健康增值、金融理财等众多领域。将传统养老保险与房地产市场联系起来的产品特性,对于经营主体保险公司而言将面临一定难度的风控考验。
《指导意见》中对保险公司开展试点的资格条件要求包括: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
不过,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该业务以老年人为主,业务涵盖面广,流程复杂,期间较长,保险公司应顾全大局。一是在房产评估、抵押、后续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二是产品条款简单易懂,业务流程规范可行,使投保老人便于理解和接受。三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与消费者自身权益有关的信息,做好披露工作。
四、保险和房地产联姻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
“以房养老”把保险和房地产结合在一起,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徐高林提出了四个风险因素:房价波动、利率波动、寿命波动和现金流风险。他说保监会在调研的基础上对风险已经做出了一道防线,试点城市房价抗跌,我们更要关注未来发展过程中的“意外风险”,在试点期内不断的总结、学习。
风险的关键问题还是在于房产的估值问题。王国军指出,房价一旦下跌,对保险公司和银行和个人都是一个大问题,究竟谁来承担这样一个损失,银行、保险公司都不敢参与进来,还是需要制度设计的合理,让人们没有后顾之忧。此外,王国军还提出了人们广为关注的“70年产权”问题,他说,将来产权到70年以后房屋如何处置将会是一个大问题。
显然,房价波动并不是唯一的风险因素。徐高林还提出两个问题,一个是完全独立产权和房产处置的问题,也就是继承人和保险公司之间未来会在房产价值上可能出现争议,对房产的处置达不成一致;二是房屋中途意外的风险,老年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关于投保人对产品的选择,王国军说投保人需要根据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来选择。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产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通过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产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五、以房养老怎样“养”?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并非我国首创,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尝试多年。简而言之,这种保险就是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约定条件获取养老金,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的处置权。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投保人群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应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是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说。
事实上,“保险版”以房养老具有鲜明的特征,它为投保人提供养老金的周期与生命等长;投保人在身故前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投保人身故后,房产处置的剩余所得将会返还给继承人。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认为,作为一款金融产品,“以房养老”具有“三高”特征,就是适用于高房价城市、高潜质房屋和高素质老人,而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则是最合适的购买群体。
从国际经验看,不只是养老金,保险公司还可能为投保人提供实物型的养老服务。保监会出台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鼓励“针对不同年龄和需求的客户推出医疗、保险、健康管理、金融理财等服务”。
六、房价涨跌怎么“算”?
无论是投保人也好,保险公司也好,“保险版”以房养老的最大风险和不确定性都来自房价的波动。
房产究竟价值多少?这无疑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涉及的核心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指导意见中称,“保险公司要聘请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费用由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共同负担。”
如果房价上涨,房屋增值怎么办?根据指导意见,保险公司推出的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也就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决定保险公司是否参与分享房产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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