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维修基金条件(物业启用维修基金流程)
今天给大家分享关于启用维修基金条件的知识,我们以下面6个关于启用维修基金条件的观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
本文目录
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您好,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1、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房屋维修基金的启用必须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所谓的“双2/3原则”,然后报房管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支取使用。
2、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
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者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呢?是不是普通的房屋户主也拥有房屋维修基金呢?很多人购置房屋的时候都是一头雾水,对于自己应尽的人物以及享有的权益完全不了解,这在有的特殊情况下,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损失的。今天我就和大家一起去学习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的条件: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2、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
3、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同意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 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六)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对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是:1、只要业主“双过2/3参与表决”即可,从“同意”到“参与表决”的变化难度明显降低,降低了需要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门槛。2、使用维修基金的表决门槛,需要参与表决的业主“双过半同意”即可。降低了维修资金使用的门槛,实际只需全体业主1/3同意(即2/3×1/2)。3、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规定。按新的规定,遇到高层电梯损坏、屋顶漏水等严重的情况,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对电梯进行维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是:
1、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必须秉承专款专用的规定;
2、公共维修基金用的地方必须是物业保修以及公共部位的大修中修;
3、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其中包括电梯、天线、路灯、消防设施、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公共部位具体还包括小区内的基础设施。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动用维修基金的条件和流程
条件:
1.根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专项只能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更新、维修,不可擅自挪用。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2.物业在这些情况下可以采用维修基金:消防设施、电梯、照明、池、井、绿地、路灯、天线、公益性文体设施、排烟排气通道、非经营性车场车库、水泵、避雷装置、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器具、邮政信箱、化粪池、消防控制系统、窨井、垃圾通道、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出现了损坏就可以启用。
流程:
1.制定维修以及更新、改造的方案;
2.获得业主的同意;
3.办理备案;
4.头次开户;
5.资金划转;
6.竣工验收。
7.结算审核。
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条件:1、用于房屋保修期满之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备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2、房屋维修基金启用必须占建筑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双2/3原则”。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 1、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 2、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 3、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者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4、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者脱落,或者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者霉变; 5、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 6、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的; 7、公共区域门窗或者窗纱破损的。 8、住宅共用部位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案例:某小区业主落地窗玻璃破裂,要求动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区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玻璃不属于公共区域的玻璃,属于该业主房屋的专有部分,因此不属于动用维修资金的范围。 二、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1、电梯及主要部件的维修或者更换; 2、避雷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 3、监控设施、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的; 4、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排污泵锈蚀或者其他设备损坏的; 5、水箱、泵房等二次供水设施损坏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但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应当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除外; 6、住宅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关于《启用维修基金条件(物业启用维修基金流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本文内容由用户《牛市做空》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果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致函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www.yinhang8.com/jijin/8f7382cb9cc5ab478d923b38d7efe760.html